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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省级督导检查情况通报(2010.8.13)

来源:黑龙江卫生厅 更新:2013-7-8 中国卫生人才网
黑龙江卫生人才网: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省级督导检查情况通报(2010.8.1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妇社发〔2010〕429号 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 省级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省卫生厅、省妇联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分四组于7月6日-7月22日深入到全省十三地市

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妇社发〔2010〕429号
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
省级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省卫生厅、省妇联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分四组于7月6日-7月22日深入到全省十三地市的13个市辖区、13个县、50个乡、50个行政村,走访百余名目标人群,对全省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督导评估。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典型做法
为贯彻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各地能够细化项目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召开项目推进会议,进行相关技术培训,项目工作全面开展。其中,齐齐哈尔市在当地主要媒体系统宣传相关政策,完善项目管理各项措施;绥化市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规范,流程合理,为农村住院分娩补助设立专门窗口,为村民提供方便;克东县和富锦市作为两癌检查项目的试点县,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动员作用,顺利推进项目实施;东宁县和安达市为提高“两癌”检查知晓率,集中印制宣传条幅,各乡镇卫生院广为悬挂;东宁县避开白天农忙,医务人员自带B超,晚上深入乡村为目标人群宣传“两癌”检查项目;安达市乳腺癌检查随访率较高,个案装订整齐、保存完整,转诊到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的可疑阳性病例基本符合流行病学特征。杜蒙县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对项目工作高度重视,主管局长亲自抓,主管院长务实创新,项目工作方案、计划、制度完备,县妇幼保健院为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了检查设备、耗材,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分别选派检验科、病理科医生下乡指导,使乡镇卫生院尽快适应了项目工作要求。
二、突出问题
全省三个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整体推进缓慢。截止6月末,大部分地市三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全年任务完成比例不足50%,特别是增补叶酸和“两癌”检查项目目标人群参与意识差,增补叶酸和“两癌”检查知识知晓率比较低,没有做到应补尽补,应检尽检。市(行署)卫生局和妇幼保健院的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多数地市没有开展对项目的市级督导。各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是:
(一)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工作
1、补助发放流程不够合理。方案要求,由村医掌握孕情并逐级上报至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发放救助卡(四联单)并逐级下发到孕妇手中。孕妇住院分娩结账时凭补助卡由医疗机构直接垫付住院分娩补助金额,为孕妇直接减免300元。现在还有个别地区让患者出院后凭收据领钱,即事后补助;个别地区虽由医疗保健机构垫付,但不是按季度报销,致使医疗机构负担过重,影响项目推进。
2、基层孕产期保健服务水平偏低。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三基”有待加强,知识陈旧,高危因素筛查不细、登记不全。个别地区孕产期系统管理、高危孕妇的管理和产科急救中心建设不完善,急救中心设置不合理,转诊单使用不规范。
3、助产技术管理有待加强。一些产科单位没有达到助产技术基本标准,设置流程不合理,技术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督导中发现,各地剖宫产率都在60%以上,甚至个别产科单位高达90%,没有手术指征按孕妇要求实施剖宫产术达50%以上,甚至还有家庭接生现象。
4、存在资金沉淀问题。部分地区流动打工外出的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不及时,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知晓率低,一些妇女直至分娩后才知晓相关惠民政策,造成资金沉淀。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1、增补叶酸科普宣传力度不够。卫生部门与妇联部门协作配合不紧密,多数县(市)只是停留在文件上,没有落在行动上,宣传动员不到位,目标人群覆盖率低,叶酸发放进展缓慢,且没有有效的推进措施。
2、叶酸购置储存不符合要求。个别县采购叶酸不及时,个别项目地区直至2010年5月尚未与中标企业签订叶酸采购协议。多数县对叶酸采购保管使用无统一要求,没有相关制度,县、乡、村信息登记管理不规范;还有部分县将叶酸全部发到乡卫生院储存、保管,不能保证药品安全存放。
3叶酸发放工作不规范。督导中发现乡镇卫生院叶酸发放登记普遍不规范,村医未能为目标人群按月发放,对服用对象随访不及时,个别项目地区一次发放3-6瓶;项目技术培训不到位,致使基层人员不掌握服用叶酸的高危人群,不能指导合理服用叶酸。
(三)“两癌”检查试点项目
1、项目推进速度慢,成效不明显。6个项目试点县,宫颈癌检查人数不足完成任务的一半,且对可疑病例追踪随访不到位,不能及时转诊,转诊手续不规范,转诊率极低,不能保证确诊率。
2、服务不够规范,流程不够合理。作为试点县对一些基本的技术掌握不准确,甚至不知道如何作诊断报告,服务设施不够完备,不能提供规范的检查服务,诊断的符合率有待提高。
3、部门协作不紧密,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项目地区卫生与妇联没有建立长效化的合作机制,政策宣传覆盖面小,不能给目标人群做出相关健康知识和相关政策的正确引导,致使一些民营机构和社会组织乘机而入,干扰了项目的正常开展。
4、技术质控不到位,上级指导不规范。阳性涂片没有按规定保存,不能及时纠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服务问题,疾病的检出率和诊断结果的符合率有待提高,市级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县执行单位专业指导不规范,指导效果不佳。
(四)项目信息管理
1、项目的原始资料保存不完整。个别项目县没有项目信息原始资料,信息数据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县妇幼卫生信息电话索要,没有文字备案,无法进行信息质控。
2、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准确。三个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实行月报和季报,月报与季报的相关数据应一致。现在个别市、县报表不及时,月报和季报数据不统一,前后矛盾,对相关数据不理解,导致诸多逻辑错误。
3、信息分析走过场,缺乏科学性。“两癌”检查诊断、随访报告不规范,漏报、失访数量较大,造成相当大比例的生殖道感染和癌前病变转归不详,严重影响对两癌检查工作效果的评价;“两癌”检查报表信息出现逻辑错误,暴露出基层单位对数据信息理解不透彻,上级机构信息审核不严格,缺乏必要的信息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妇幼卫生项目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妇女儿童的关怀,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应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完善措施,规范流程,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一)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执行单位要把握机遇,用好项目,抓好落实。县(市)卫生局要做好协调组织工作,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与妇联、计生、财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动员优势,采取各种形式,扩大惠民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增补叶酸和“两癌”检查知识知晓率,争取财政支持,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同实施项目的良好环境;要承担起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职能,及时总结经验,对项目开展不利的单位分析原因,适时补充技术力量,保证项目经费足额到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打破新农合定额补助限制,力争实现免费自然分娩。
项目执行单位要加强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统一表卡簿册和各项登记;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和产科急救能力建设;加强“两癌”检查“三基”训练,提高疾病的检出率和诊断的符合率;认真做好叶酸服药后的追踪随访以及“两癌”检查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提高叶酸服用依从率,确保“两癌”可疑病例及时转诊;重视项目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想法设法破解项目执行中的管理问题和技术难题,提高项目执行力。
(二)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和技术指导单位要加强项目督导,保证项目取得实效。市(行署)卫生局应加强市级督导,认真落实黑卫妇社发〔2010〕405号文件,保证督导成效;根据当地情况,统一规范并尽量简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流程,做到应补即补,扩大惠民受益人群;统一规范孕产期基本服务项目,建立限价分娩查询制度;严格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准入管理,有效地降低剖宫产率。
市级专业技术指导单位严格对项目县执行单位质量控制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开展信息管理的专题培训,规范相关原始登记,统一表、卡、册,加强信息管理相关督导和质量控制,及时、准确收集上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月报和季报表,提高数据上报的准确率,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靠性。
(三)省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专家技术指导组要加强项目考核,推动项目实施。省卫生厅切实加强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的督导并通报检查结果,通过黑龙江卫生信息网公示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密切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通过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扩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的政策宣传和动态报道,普及增补叶酸和“两癌”检查相关科普知识;指定省妇幼保健院设计增补叶酸和预防“两癌”宣传手册和挂图,为基层提供健康教育工具;委托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开展对“两癌”检查项目地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规范技术操作。
附件:2010年上半年全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
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妇幼 项目督导 通报
抄送:省妇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
有关项目县卫生局,省妇幼保健院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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