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推荐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库师资的公告(2011.3.24):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监督发〔2011〕139号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库师资的通知各市(行署)卫生局,省森工、农垦总局卫生局:为保证中央补助我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全面提升我省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卫生监督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二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监督发〔2011〕139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级卫生监督员
培训师资库师资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森工、农垦总局卫生局:
为保证中央补助我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全面提升我省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卫生监督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基本情况。
(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
(四)曾承担市级以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或从事卫生监督教学工作,有较高的相关专业理论水平。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掌握基本教学技巧,授课逻辑性强,层次清晰,表达简练。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条件胜任教学工作。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可在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属各类卫生单位、高等院校中推荐产生。
(二)原则上每个地市每个专业推荐1-2名,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地市可不推荐。
(三)师资库按照专业分为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执法等二类。
1、卫生监督管理包括:政策法规、卫生标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卫生监督稽查、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和现场快速检测等内容。
2、卫生监督执法包括:公共场所、消毒、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血液管理等内容。
三、推荐程序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初审,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拟入选师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入选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库。
四、师资库的管理
(一)对纳入师资库的人员统一实行信息档案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师资培训,适时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举办卫生监督员培训时,一般应在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库中选择师资,并对授课师资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报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库管理办公室。
(三)成立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库管理办公室,负责师资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被推荐人员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并提交专业内容主讲课件一份(电子版)。
(二)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被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和课件进行审核汇总,于4月10日前上报省卫生监督所信息科。
联系人:王海娟
电 话:0451-53625790
邮 箱:info_hljwsjd@163。com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监督 师资 通知
抄送:卫生部,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高等院校。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印发 |
共印 份
附件
黑龙江省省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推荐表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贴 照 片 处 (近期免冠彩色1寸) |
职称/ 职务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现从事专业 | |
办公电话 | | 传 真 |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件 | | 工作单位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拟申请 师资专业 类别 | □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执法 | 曾从事卫生监督管理 | □法律法规 □标准 □体系建设 □稽查 □信息管理 □现场快速检测 |
曾从事卫生监督执法 | □公共场所 □饮用水 □消毒 □学校卫生 □职业卫生 □放射防护 □传染病防治 □医疗服务 □血液管理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
工作经历及业绩(300字内,可加附件) |
申请人签名: |
近三年承担市级以上培训工作经历 |
包括(主办单位、培训班名称、授课内容、课时)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