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卫机发〔2013〕21号
关于印发《省卫生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厅
2013年1月22日
省卫生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省卫生厅领导班子和机关作风建设,带动卫生行风建设,促进全省卫生事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密切联系群众。认真执行下基层、下访接待、定期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等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厅领导都要联系1-2个市地,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厅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的工作规定,率先垂范深入一线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发展。
二、改进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必须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在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防止调研工作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科级以下干部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结合分管工作,每年都要撰写1-2篇对全局工作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三、精简会议活动。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予以合并。全系统会议可视情况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处室召开本战线全省性会议,须经厅主要领导批准,每年度不超过1次。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代表合影。厅领导一般不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活动。
四、精简文件简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文件,一律不发。处室2013年发文数量要在2012年基础上减少50%以上。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所有需要转发的文件,全部由信息中心负责网上转发。
五、规范出国(境)管理。按照必要、合理、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出国(境)管理规定。厅主要领导每年出访一般不超过1次,其他厅领导出访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安排。
六、简化接待工作。考察调研不搞礼仪性迎来送往,不在辖区边界或火车站、飞机场、收费站组织迎送活动。不悬挂或张贴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挂彩旗,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一律安排工作餐,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安排自助餐,不具备安排自助餐的地方可安排桌餐,但要注意节俭,以当地家常菜肴为主,不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不备香烟。正常工作餐外,不得再另行安排其他宴请。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安排专场文娱活动。接待上级和外省来人,要根据工作分工限制参加接待人数,不安排名贵菜肴和酒水;出席涉外宴请,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七、厉行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在日常生活和各项工作中,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厉行节约,现场布置要简朴,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认真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取消机关车队,厅领导用车实行限额管理,厅通勤等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管理,处室用车自行管理。
八、加强读书学习。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掌握运用医学科学和卫生管理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带动全系统形成崇尚读书学习的浓厚氛围。坚持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每年讲党课、作专题辅导不少于2次。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厅直属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贯彻落实办法,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厅机关党委、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厅规财处每年对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理。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把监督执行情况作为改进党风政风行风的一项经常性和常态化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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