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卫生局, 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为使广大居民了解和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控治疗常识,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我厅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疾病控制机构设中开设24小时甲型H1N1流感咨询电话,在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开设监督电话,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选派熟悉甲型H1N1流感防控常识的专业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接听群众来电咨询,答疑解惑,帮助群众消除恐慌心理。
二、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监督电话,主要是接受群众举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疾病控制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并负责督查解决。
三、要通过本地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公示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举报。
四、实行接听电话首问负责制。要详细科学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态度要和蔼、耐心,帮助群众消除顾虑,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五、各级专业人员要认真学习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防控政策、措施,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满足群众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需求。
黑龙江省卫生厅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