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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关于转发开展黑龙江省医疗卫生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鹤岗人民卫生网:公安局有关转发开展黑龙江省医疗卫生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公告的公告:鹤卫办发〔2012〕28号各县(区)卫生局、公安局,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项工作,迎接省、市检查行动,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医疗卫生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黑卫办发〔2012〕518号)转发给你们。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岗市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工作方案》(鹤信办函〔2

鹤卫办发〔2012〕28号

各县(区)卫生局、公安局,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项工作,迎接省、市检查行动,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医疗卫生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黑卫办发〔2012〕518号)转发给你们。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岗市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工作方案》(鹤信办函〔2012〕1号),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填报《网络与信息安全基本情况自查表》(附件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自查项目表》(附件2)、《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表》(附件3)、《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4)、《信息安全检查联络员信息报送表》(附件6),并务于9月7日前将五份表和自查工作总结报告(说明见附件5)报到市卫生局办公室。

市卫生局将协调市级信息化、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自查单位进行抽查,督促自查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促进提高相关单位自查工作能力;开展信息通报,加强自查工作信息交流。

鹤岗市卫生局联系人: 徐秀梅13704647847

传真:0468-3853878   徐文锟13684680343

邮箱:xuwenkun5718@163。com

鹤岗市公安局联系人: 郑  义13803688897

   朱立安13009975700

 

附件下载:http://www.hgws。cn//www.lindalemus.com/down/html/?102.html

 

 

  鹤岗市卫生局     鹤岗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 卫生 网络与信息安全  检查  通知 

  抄 送: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办公室。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发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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