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办发〔2012〕28号
各县(区)卫生局、公安局,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项工作,迎接省、市检查行动,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医疗卫生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黑卫办发〔2012〕518号)转发给你们。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岗市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工作方案》(鹤信办函〔2012〕1号),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填报《网络与信息安全基本情况自查表》(附件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自查项目表》(附件2)、《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表》(附件3)、《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4)、《信息安全检查联络员信息报送表》(附件6),并务于9月7日前将五份表和自查工作总结报告(说明见附件5)报到市卫生局办公室。
市卫生局将协调市级信息化、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自查单位进行抽查,督促自查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促进提高相关单位自查工作能力;开展信息通报,加强自查工作信息交流。
鹤岗市卫生局联系人: 徐秀梅13704647847
传真:0468-3853878 徐文锟13684680343
邮箱:xuwenkun5718@163。com
鹤岗市公安局联系人: 郑 义13803688897
朱立安13009975700
附件下载:http://www.hgws。cn//www.lindalemus.com/down/html/?102.html
鹤岗市卫生局 鹤岗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 卫生 网络与信息安全 检查 通知
抄 送: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办公室。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发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