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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新农合执行20种中医门诊临床路径的通知

鹤岗国家卫生人才网:转发省卫生厅有关下发新农合执行20种中医门诊临床路径的公告:鹤卫农发〔2012〕21号绥滨县、萝北县、东山区、兴安区卫生局:现将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新农合执行20种中医门诊临床路径的通知(黑卫农函【2012】2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卫生局按照文件规定,确定本辖区各单病种门诊治疗总费用的最高价格,按照下发的临床路径进行管理,在限价的基础上新农合按照县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标准65%以上予以报销,并制定补偿方案报市卫生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主

鹤卫农发〔2012〕21号

绥滨县、萝北县、东山区、兴安区卫生局:

现将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新农合执行20种中医门诊临床路径的通知(黑卫农函【2012】2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卫生局按照文件规定,确定本辖区各单病种门诊治疗总费用的最高价格,按照下发的临床路径进行管理,在限价的基础上新农合按照县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标准65%以上予以报销,并制定补偿方案报市卫生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新农合   中医门诊 临床路径 通知 

鹤岗市卫生局办卫生室   2012年8月31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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