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妇社发〔2012〕8号
鹤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鹤岗市新生儿
复苏项目第二周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各助产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我市新生儿窒息发生率、死亡率和伤残率,建立新生儿复苏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新生儿复苏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和复苏后护理水平,根据《卫生部新生儿复苏项目第二周期项目方案(2011-2015)》及《黑龙江省新生儿复苏项目第二周期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鹤岗市新生儿复苏项目第二周期项目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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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新生儿复苏 方案 通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2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