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卫生考试网:有关转发黑龙江省卫生厅有关调整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金额的公告的公告:鹤卫农发〔2012〕17号绥滨、萝北、东山区、兴安区卫生局:现将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金额的通知(黑卫农函【2012】2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卫生局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农村 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偿 通知 鹤岗市卫生局办卫生室2012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8份。鹤卫农发〔2012〕17号
绥滨、萝北、东山区、兴安区卫生局:
现将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金额的通知(黑卫农函【2012】2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卫生局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农村 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偿 通知
鹤岗市卫生局办卫生室 2012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