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办发〔2012〕34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人民医院,鹤矿集团总医院、妇婴医院、肿瘤医院,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诚信建设,努力创建诚信卫生,按照
市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本单位诚信组织机构的通知》(鹤诚信办发〔2012〕3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卫生局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诚信建设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全面工作。
组 长:姜道远
副组长:张艳华 任彩云 李恒达 杨卓 姜永涛 于明阳
左继明 关惠英
组 员:付圣岩 张东福 于立东 张启龙 陈秀华 庞 静
杨占华 曹晓宇 高伟光 孙海秋 李文杰 陶桂莲
赵 鸣 郭 欣 冯 惠
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诚信建设工作任务。
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
主 任:姜永涛
成 员:左继明 赵洪坤 徐秀梅 徐文锟
二、诚信建设工作职责分工
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现将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工作任务对照各科室职能进行分工。
(一) 医政科:负责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建设,
并开展相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二) 妇社科:负责妇幼、社区医疗机构诚信建设,并开展
相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三) 中医科:负责中医、个体医疗机构诚信建设,并开展
相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四)监督科:负责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诚信建设,建立公平公正监督执法体系,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诚信执法建设。
(五) 疾控科: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并开
展相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六) 农卫科:负责农村医疗机构诚信建设,并开展相应的
诚信建设活动。
(七) 监察室:负责卫生系统惩治腐败体系建设、行风政风
建设,并开展相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八) 规财科:负责医疗机构诚信价格体系建设,并开展相
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九) 科教科:负责卫生科技、继续医学教育、医师考核工
作方面的诚信建设,并开展相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十) 行政审批科:负责卫生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诚信建设,
并开展相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十一)药政科:负责药政管理工作的诚信建设,并开展相
应的诚信建设活动。
(十二)办公室:负责卫生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并开展相应
的诚信建设活动。
(十三)政工科:负责党建工作的诚信建设,并开展相应的诚
信建设活动。
(十四)工会:负责工会工作的诚信建设,并开展相应的诚
信建设活动。
(十五)团委:负责共青团工作的诚信建设,并开展相应的
诚信建设活动。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卫生 诚信建设 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通知
抄 报:市诚信办 |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