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疾发〔2012〕11号
鹤岗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精神病防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强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现就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慢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慢病已经成为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巩固和深化高血压、糖尿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果,不断规范和完善服务内容,促进全市慢病防控工作上新台阶。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慢病防治工作
(一)多措并举,开展慢病健康促进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服务数量、质量与经费挂钩的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定期开展督导与考核,确保各单位工作职责的落实。两县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将该项工作纳入疾控中心职责范围中。
2、市精神防治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的技术管理;市疾控中心要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的技术管理,开展工作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督导、参与考核与评估等。定期收集分析区县工作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卫生局上报全市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工作建议。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以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管理率≥50%,病人规范管理率≥70%,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以全国高血压宣传日、糖尿病日等为契机,采取主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全人群和目标人群的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全人群慢病防治的意识,降低危险因素的流行水平。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开展集中培训、入户宣讲、播放光碟、发放手册等形式,每月开展一次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并保存好相应佐证材料,市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进行考核。
(二)强化培训,提升慢病防治队伍水平
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举办各种慢性病防治培训班,组织本单位的有关慢病人员学习有关慢性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慢病防治队伍水平。
三、督导考核
(一)市卫生局将适时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挂钩。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慢性非传染病 重症精神疾病 管理 通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