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农发〔2012〕31号
鹤岗市卫生局转发
省卫生厅关于确保年底前完成农村医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绥滨县、萝北县,东山区、兴安区卫生局:
现将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确保年底前完成农村医改工作的通知(黑卫农发【2012】66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的农村医改工作,市卫生局将近期对两县两区农村医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办,请各县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各项医改工作任务,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医改总结报市卫生局农卫科。
鹤岗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6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2012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