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维稳应急工作的通知》,为认真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预防、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卫生应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安排
县、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各卫生医疗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市卫生局将对各责任单位的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二、做好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援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120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急诊科要24小时保持工作状态,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确保医疗机构和卫生应急救治队伍能够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所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和一次性餐具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疾控中心加大重点环节风险监测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加强沟通,做好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工作。
四、加强卫生应急报告制度
春节放假和“两会”期间,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并要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应急处置不按规定等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高伟光 办公室3853109 手机18746804009
张茗蓬 办公室6168032 手机15904688627
医疗急救电话:120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电话:6111120
电子信箱:jkjd3853109@126 。com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