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医发〔2013〕17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卫生工作精神,按照“宣传特色,服务市民,惠及基层”的原则,市卫生局决定继续开展“百千万”卫生惠民工程,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六区卫生局、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
二、义诊时间
2013年6月21日-9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6月21日16:30在振兴广场举行启动仪式,义诊亭上要统一悬挂标语,名称为:鹤岗市卫生局“百千万”卫生惠民工程义诊。
(二)活动期间每月按照市卫生局统一要求,在人口聚集广场开展两次集中义诊;每次义诊医疗机构要派出特色专科5名以上医务人员(医生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携带2个以上血压计。
(三)活动时间内,每所医疗机构进厂矿、企业开展3次以上义诊活动;进社区、下农村开展3次以上义诊活动。
3、义诊活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发放宣传单、体格检查、赠送药品等项惠民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义诊活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每次义诊由院领导带队。两县卫生局要根据市卫生局活动方案开展义诊义治活动。
(二)严格选派,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选派思想政治修养高,责任心强,医术精湛的学科带头人参加义诊活动,确保达到良好的义诊义治效果,真正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注意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活动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自行组织大型义诊活动前,要向市卫生局汇报,共同做好新闻媒体宣传工作。每次义诊后要及时将活动小结及相关图片资料上报到卫生局医政科。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6月18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