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卫局发[2010]6号
关于下发《林甸县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
百日双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林甸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百日双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林甸县卫生局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林甸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
场所卫生百日双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集中整顿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整顿工作,提升我县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安全,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逐步完善监管规范,落实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清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相并重,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依法整顿,切实解决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促进餐饮服务业和公共场所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三城”联创为契机集中整顿,餐饮服务业和公共场所逐渐向规范、制度完善,切实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增强行业自律意识,遏制无证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整顿任务
以创建“三城”创建成果为目标,全面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做到卫生管理规范,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卫生监督、检测到位,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和服务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证件;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消毒设施是否健全;清洗消毒是否落实;厨房及餐厅是否清洁;是否存在使用“地沟油”、“毒筷子”和不合格“淡水鱼”问题等。
四、时间安排
全县餐饮业和公共场所百日双整顿活动自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7月17日结束。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4月6日至4月16日)。主要是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动员布置,做好活动安排。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改阶段(4月17日至5月31日)。卫生监督所根据餐饮业和公共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将存在的问题排查清楚,制定整治任务分解落实表,有效实施自查自改。
第三阶段为督导落实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卫生监督所根据活动内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整治到位。
第四阶段为总结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7日)。卫生监督所对本次整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做好迎检和上报各种信息工作。
五、具体措施
1、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整顿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所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组 长:于国彬 卫生局长
副组长:张立阳 监督所长
王连军 卫生局副局长
宋 奇 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慕晓慧、杨丽辉、曹爱英、赵欣严、武丽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 宋奇(兼),具体负责安全整顿日常工作。
2、加强对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届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指导和推动行业大力开展讲诚信、讲自律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是餐饮服务食品和公共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予以曝光。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的舆论宣传阵地,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形成全民监督、业主自律、行政监督的氛围。
3、强化安全整顿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改证和超范围经营的餐饮服务业户和公共场所,会同教育、建设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包括幼儿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学校(包括幼儿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餐饮服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打击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不法行为,严惩不法分子。
4、加大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和公共场所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监督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5、全面普及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行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从事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行业人员、企业法人每半年培训一次卫生知识教育,切实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人员的素质,使之成为知法、守法经营的服务者。
6、落实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7、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和公共场所安全整顿工作的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总结在整顿工作的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优秀的服务典型,提高企业信誉自律诚实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