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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参加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赴德国培训的通知(吉卫函〔2010〕139号)

来源:吉林省卫生厅 更新:2013-7-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吉林人民卫生网:吉林省卫生厅有关参加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赴德国培训的公告(吉卫函〔2010〕139号):厅直属各单位及各有关院校附属医院:  为学习德国先进的医疗卫生服务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培养高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提高我省医疗卫生管理水平,省卫生厅决定在我省相关医疗机构中选拔优秀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德中卫生行政管理项目”,赴德国有关医疗机构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德中卫生行政管理项目是由德国国际继续教育与发展协会主办,其经费由德国经济合作和
厅直属各单位及各有关院校附属医院:
  为学习德国先进的医疗卫生服务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培养高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提高我省医疗卫生管理水平,省卫生厅决定在我省相关医疗机构中选拔优秀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德中卫生行政管理项目”,赴德国有关医疗机构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德中卫生行政管理项目是由德国国际继续教育与发展协会主办,其经费由德国经济合作和发展部提供,其宗旨是促进德国医疗机构与中国同行间的医疗交流、人才培养以及学术成果交流,并协助中国同行提高本地区的医疗水平、学术水平和现代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二、培训目标
  1、理解并能应用资源管理概念(人、财、物)和医院特有的流程与策略。
  2、有效沟通能力,提升领导能力和团队组建能力。
  3、应用现代变革管理和创新管理概念来优化结构。
  4、分析现行医院服务政策,并增强其与当地环境的适应性。
  5、计划并实施医院管理事务的培训。
  三、培训内容
  1、德国语言课程(6周在中国,3个半月在德国)
  2、国际管理能力课程(4周)
  3、医院管理课程(4个月)
  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设施管理、质量管理、医院信息系统、医院卫生管理、灾难应对管理、对培训师的培训
  四、工作经验(3个月)
  InWEnt在德国医院的不同部门安排了侧重于管理方面的实习机会。使参加培训人员能亲身体验德国先进的管理方法与理念。
  五、选拔范围和条件
  1、政治立场,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从事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良好的英语交流能力,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女性优先。
  3、年龄在32岁到45岁之间,身心健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协调能力。
  六、选拔程序和时间
  (一)选拔程序
  1、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填写赴德国培训申请表(该表可从卫生厅网站下载:www.jlws。gov。cn),并将电子版发至:jlwsws@yahoo。cn
  2、吉林省卫生厅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由德国组织的选拔考试,内容为英语口语面试。
  3、面试合格者,由省卫生厅负责将申请材料报德国培训机构审批。
  (二)时间安排
  1、2010年4月12日—19日,各单位遴选参加培训人员,并上报申请材料。
  2、2010年4月19日—20日,省卫生厅审核材料并报德方审批。
  3、2010年6月,参加德方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
  4、2010年7月—11月,办理赴德手续及相关事宜。
  5、2010年12月—2011年11月,赴德国进行培训。
  七、经费资助
  在德国培训费用、课时费、培训中医疗器械的使用保险费及食宿费用均由德国承担。国内、国际往返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及国内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5000元/每人)由派员单位承担。
  八、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出国培训人员派出前须与派出单位签定《资助出国中长期培训协议书》。出国人员必须履行回吉林工作五年的义务。
  (二)参照《国际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交存保证金数额、违约金比列标准及有关说明》的规定,出国培训人员须交存出国保证金1万元/人。出国培训人员按期回国并履行应尽义务,其保证金如数返还本人。
  (三)出国人员如不按协议履行应尽义务,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四)出国人员在脱产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4月19日。过期不予办理。
  联 系 人:省卫生厅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张立博
  联系电话:0431—86816185
  传  真:0431—85650298
  E-mail:jlwsws@yahoo。cn

附件:赴德国培训申请表.doc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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