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卫生人才考试网:有关开展第二届“吉林省卫生系统优秀院报院刊”评选活动的公告: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中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院报院刊对于推动卫生系统中心工作,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激发职工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卫生文化氛围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系统院报院刊出版水平,推进卫生文化建设,拟于近期开展吉林省卫生系统优秀院报院刊(工作指导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办报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中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院报院刊对于推动卫生系统中心工作,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激发职工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卫生文化氛围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系统院报院刊出版水平,推进卫生文化建设,拟于近期开展吉林省卫生系统优秀院报院刊(工作指导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办报办刊方针和政策,牢牢把握院报院刊的舆论导向,促进医疗卫生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
2.真实反映医疗卫生单位医、教、研、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较好体现单位文化和单位精神。
3.版面设计新颖,内容活泼,编校质量严格,能够体现院报院刊的特点,具有新闻性、内部性、参考性、指导性和可读性。坚持最少每月一期的办报办刊周期,并且连续出版总期数在15期以上。
二、时间安排
1.参评单位可以报送2011年—2012年间的任何三期院报或院刊参加评选。
2.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0日,来稿信封右上角注明“院报院刊”字样,一式10份。
3.评选与表彰:评选工作将由省医药卫生行业新闻发展促进会、省新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实施。拟于7月份召开评审会议,在9月份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三、组织机构:
评委会
主 任:隋殿军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主任:邱德亮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侯明山 省卫生厅副厅长
柳 椿 省新闻学会 常务副会长
评 委:
崔 平 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 处长
姚玉和 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 处长
胡国义 省医学期刊社 副社长
刘 怀 吉林日报科教部 主任
寇 冠 新文化报 总编辑
辛丽娟 东亚经贸新闻 常务副总编
荣晓峰 城市晚报 副社长
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闫德胜 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厅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孟庆彬 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张启军 省卫生厅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109室,省卫生厅新闻办公室,邮编:130051,联系人:孙黎春、张文政,联系电话:0431-88906736,18686438886,18686438234。
附件:
JlsWst/UserFiles/File/379242136767.doc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