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市卫监字[2011]12号 签发人:赵刚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据《吉林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请各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档案的设立、日常维护、信息更新、自查自验等工作。
2、2011年6月20日以前,各医疗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本单位的建档工作,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电子模版请在通化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www.thwsj。gov。cn
3、请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2011年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卫生监督档案的电子版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联 系 人:王文侠 13943591173
联系电话:3628798
Emil:thwsjd@163。com
附件:
1、《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规范》WsWeb/UserFiles/File/fujian1(1).doc
2、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电子模版WsWeb/UserFiles/File/fujian2.doc
二O一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