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发[2009]63号
县(区)卫生局、矿总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活动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卫生 安全生产 方案 通知
抄送:辽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辽源市消防支队。
辽源市卫生局办公室2009年9月1日
校对:刘奂(共印20份)
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活动月实施方案
国庆60周年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精神及市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吸取“12.15”中心医院火灾事故、“8.14”东辽县硫化氢中毒事故和“8.27”西安区老年公寓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和特点,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2009年9月份定为“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活动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今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以“消除安全隐患,打造平安卫生”为主题,突出重点,从严整治,全力消除和整改四防安全、医疗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各类隐患,为卫生系统和谐稳定和迎接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自9月8日开始,至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9月8日—17日)
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自查活动,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和走访、接访。对不安全和不稳定的问题,必须做到情况明、部位清、方向准、分析透,绝不留死角死面。其中,四防安全方面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以及重大危险源备案情况;门诊、病房、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高压氧舱、锅炉、配电室、电梯等设施安全保养情况;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监控室等要害部位24小时值班值宿情况;防盗、治安保卫、建筑施工以及行车安全等情况。医疗安全方面要重点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执行情况;门(急)诊、临床检验、院内感染、药事管理以及护理工作等情况;“两病”防治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诊疗等环节。公共卫生安全方面要重点检查传染病控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以及地方病、慢性病防治等情况。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单位,要不惜代价的“硬解决”。
第二阶段:应急练兵阶段(9月18日—27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各类应急模拟演练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强化惯性管理,落实各项卫生应急预案,深入规范卫生应急行为,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长效机制,重点提高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大练兵制度化、经常化。市卫生局将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救援等三次大型应急模拟演练,进一步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常态化建设。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9月28日—10月8日)
市卫生局将邀请消防、安监等部门专家,组成四防安全、医疗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三个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指导和验收。并与各单位签订限期承诺整改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领导。对于未落实“安全生产活动月”各项要求、未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单项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健全活动组织。市卫生局成立由杨光局长任组长,姜侠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区)卫生局、矿总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一把手,局机关办公室、医政科、防监科、应急办、食安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活动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于海滨(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自主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活动月”深入开展,尤其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自主开展活动,强化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三违”,强化教育培训,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三)注重活动实效,认真进行总结。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大整改步步推进、件件落实,大练兵面向实战、扎实有效。在活动结束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报告,于10月9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