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市直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9月27日,市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11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各单位领导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职责明确,应急预案完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消防设施基本符合消防要求,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基本到位,相关特种设备及消防器材都在有效期内,隐患整改率100%。截止目前,安全生产事故为零,无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部分电线未穿阻燃管。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一楼天棚内照明电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会议室多媒体电源电线均未穿阻燃管。
2、缺乏安全疏散标识。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市二院肝病疗区通道、市中医院老干部科东侧没有安全疏散标识,市妇婴医院住院一楼安全出口标识安装不规范。
3、灭火器数量不足。市中医院旧楼灭火器材严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十一”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隐患,立足超前防范,切实做好“十一”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突出重点,抓好预防性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对“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要把人员密集场所的水、电、气、热等生产作业设备、存放毒麻药的库房、建筑工地的安全隐患作为检查重点;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监管工作,节前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要采取重点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盲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要做好行车安全工作,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值班值宿,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十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要建立“十一”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措施,有效组织事故施救;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十一”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