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函〔2012〕67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健康报〉〈中国卫生〉2013年度订阅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健康报〉〈中国卫生〉订阅2013年度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对2013年卫生刊物征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1、征订范围。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专人做好征订协调工作,将《健康报》、《中国卫生》作为报刊订阅重点,安排订阅经费,保证落到实处。各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健康报》、《中国卫生》订阅到各科室、病房、疗区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以通过建立阅报栏等形式,作为开展社区健康教育的教材,使职工以及社区人群都能及时的阅读到《健康报》;鼓励个体诊所、涉及食品卫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宣传推荐订阅《健康报》,使他们通过《健康报》了解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更好地做好卫生工作,保证群众的医疗和卫生安全。有条件的地区要向当地党政领导和人大、政协领导赠阅。2、征订办法。《健康报》的征订,请各单位直接到当地邮局订阅。《健康报》邮发代号1-20,全年价297.60元;《中国卫生》的征订,要直接向中国卫生杂志社订阅,全年价300元,联系人及方式见附件1。3、征订时限。各单位于11月17日前,将征订联系人、联系方式上报局办公室,11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征订任务,各单位将征订的发票及数量传真至3523708。市卫生局年内将征订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新闻宣传工作考核指标之一,纳入全市卫生工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 ||
2012 年卫生刊物订阅任务数 | ||
单 位 | 刊 物 名 称 及 价 格 | |
健康报 (297.60元/套/年) | 中国卫生 (300元/套/年) | |
市卫生局 | 12 | 4 |
市中心医院 | 33 | 12 |
市中医院 | 32 | 9 |
市妇婴医院 | 22 | 9 |
市二院 | 22 | 6 |
市卫生监督所 | 15 | 5 |
市疾控中心 | 15 | 6 |
市妇保中心 | 15 | 5 |
市结防所 | 15 | 7 |
市中心血站 | 15 | 5 |
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3 | 1 |
局幼儿园 | 1 | 1 |
东丰县卫生局 | 150 | 50 |
东辽县卫生局 | 150 | 50 |
龙山区卫生局 | 50 | 15 |
西安区卫生局 | 50 | 15 |
合计 | 60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