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近日,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先后下发通知,针对中国气象局预报的“今年冬季我国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略偏低,冷暖变化幅度较大,气温将呈现前冬暖、后冬冷的趋势,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内容,对今年冬季应对极端天气卫生应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为落实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通知精神,同时借鉴和吸取去年我市冬季持续强冷低温天气条件下卫生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做好今年冬季极端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早作出工作部署。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极端天气卫生应急工作,有关领导要亲自抓,对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冬季极端天气及早作出针对性工作部署。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强化灾害应急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入手,加强对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与气象部门沟通,研判分析气象变化可能对群众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造成的影响,做好卫生应急队伍准备、医药物资储备和维护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医疗机构要充分考虑冬季极端天气变化可能对供水、供电、供暖造成的影响,提早准备备用电源,进一步做好对供电供水供暖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障能源的持续稳定供应和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病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120急救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在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保障工作,保证院前急救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强化值班值宿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卫生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要针对重点时段(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场所(学校、工地、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重点人群(老年、儿童、孕妇、车站滞留旅客、露天作业人员等)、重点伤病(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冻伤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本级、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从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医用药械等各方面做好冬季极端天气群体性伤病的医疗救治、传染病预防控制、紧急医疗救援等准备工作。
三、做好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伤病情、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的主动监测,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要针对强降温、冰冻灾害等极端天气,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或地势低洼地带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监测,防止出现聚集性病例。
四、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冬季极端天气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应对措施得到落实。要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学校、社区、厂矿、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传授公众预防和应对冻伤、呼吸道传染病、骨折、特别是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科学方法,以及突发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局属医疗卫生单位迅速行动,有效落实本通知要求,并于12月8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冬季极端天气卫生应急工作部署和检查情况报市卫生局应急办(电话:84692011;邮箱:wsjyjb2006@163。com)。
市卫生局将于近期对各地和各相关单位应急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二0一0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