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卫生应急基础业务技能训练,做到科学、快速、高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市卫生局决定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综合模拟演练暨卫生应急基础业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时。
二、比赛地点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告厅。
三、比赛单位及人员
各城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所属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和辖区1家医院(级别、性质不限)参加比赛。其中疾控人员2名(其中1名须为细菌分离培养参赛人员)、监督人员1名、医院急诊急救人员2名。此5人代表该区参加现场笔试和技能比赛,5人得分总和为该区得分。各城区(开发区)疾控中心需派细菌分离培养参赛人员于12月9日上午9时提前到市疾控中心参加细菌分离培养业务技能比赛。
四、操作示范单位及人员
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长春急救中心分别派选3名业务人员做演练操作标准示范和同步讲解。
五、演练内容
(一)现场笔试,所有参赛人员分专业答题。
(二)现场演练操作业务技能。
疾控:呼吸道传染病防护用品的穿脱(2人)、含氯消毒剂的现场配制(1人)、细菌的分离培养(另1人)。
监督:化学毒物危害个人防护服的穿脱(1人)。
医院急救:徒手心肺复苏(2人)、成人气管插管(1人)、胸外心脏非同步直流电除颤术(另1人)。
六、观摩人员
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主管局长以及卫生应急、疾控、监督、医政处(科)负责人观摩演练。
拟邀请省卫生厅、市政府应急办相关领导现场观摩。
七、评比结果
此次演练(技能大赛)评出团体奖4个;单项业务技能个人奖5个(疾控2个、监督1个、急救2个)。
八、有关要求
(一)比赛单位以及操作示范单位要根据演练内容准备并携带演练所需的防护备品、演练设施和设备。所选派的参赛人员和演练操作示范人员要统一着装,展示出良好的单位风貌。
(二)请各城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于12月8日前将参赛人员、观摩人员的单位、姓名、所在科室、职务名单报市卫生局应急办(电话并传真:84692011)。
(三)请所有参赛人员于12月11日上午8时30分准时到达比赛地点,观摩人员于8时50分入场完毕。
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