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社社卫便函[2012]11号)、《吉林省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培训计划(2011-2013年)》和《关于印发<吉林省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妇社发[2013]1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我局制定了《长春市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长春市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