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根据《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吉卫发【2010】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保障作用,将针对重症病例所需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纳入报销范围,现将《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各地按照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基金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科学系统的做好相关信息的记载和汇总,确保新农合支持手足口病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二0一0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