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卫办〔2012〕14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展示我市医疗卫生工作者良好的医德医风,根据苏卫综合[2012]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 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医改中心任务,以争创“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推荐“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活动,充分展示医疗卫生工作者救死扶伤、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风范,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范围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我市医疗卫生行业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或在其中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威信和声誉、深得服务对象和群众尊敬和信任的,均可推选。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牢记病人至上的宗旨,模范践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使命。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医术精湛、刻苦钻研,敢于创新、攻关,能运用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在医护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
3、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文明行医、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患者利益,不以医(权)谋私、不弄虚作假,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
4、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医患关系和谐,服务对象零投诉。
5、尊重同行,乐于交流、传授医疗技术,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6、在医德建设其他方面,事迹突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凡已当选为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的、以及近年已获全国、江苏省行风建设方面先进典型的,不再推选。凡有违法乱纪、医疗责任事故或不良行为的,均不得推选。
三、组织机构
(一)我市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推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局主办。主办单位成立市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成员由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监察室(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县(市、区)成立由卫生局牵头,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推选上报等工作。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推选上报等工作。
四、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全市卫生系统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名额共30个。
五、方法步骤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荐、公示监督、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中旬)。市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并在市卫生局网站发布消息。各县(市、区)活动组委会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开展推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选申报(5月下旬-6月上旬)。各县(市、区)组委会、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选的办法,在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好中选优,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6月5日之前,将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申报表一式五份,附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300字简要事迹材料、至少2家媒体报道原件和一张二寸免冠照片等,寄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发电子邮件。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77号市卫生局监察室,邮编:224002,监察室电子邮箱:1494945758@qq。com。
第三阶段:公示投票(6月中旬—7月)。市活动组委会审核县(市、区)组委会、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推选的30名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将确定的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网络投票。公众可通过登录盐城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yancheng。gov。cn)参与网络投票,每次限选10人(不足或超出均无效),并填写投票者姓名、所在地、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投票开始、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市活动组委会将对公众投票数进行统计,并组织组委会成员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产生10名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市组委会领导综合评议确定后,于6月3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其余候选人作为盐城市医德典型,由市卫生局择优表彰。市和各县(市、区)要组织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投票。
省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市推荐的建议名单,按照相关程序,确定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人选名单,并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江苏省“十大医德标兵”由省活动组委会在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中遴选30名候选人,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展示候选人情况,组织公众采取网络和信函等方式投票。公众可通过填写新华日报刊登的省“十大医德标兵”选票或登录江苏文明网(www.wm.jschina。com。cn)和省卫生厅网站(www.jswst。gov。cn)参与网络投票。报纸每张选票及网络投票每次限选10人(不足或超出均无效),并填写投票者姓名、所在地、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报纸复印有效。为方便群众投票,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可组织基层单位、科室集中投票,将选票统一送至市卫生局监察室,经统计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个人通过邮局寄送选票的,可直接寄至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投票开始、截止日期另行通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将公众投票数进行统计,并组织组委会成员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产生江苏省“十大医德标兵”建议名单,报经省组委会领导综合评议确定。
第四阶段:审核确定(9月)。省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公示、投票等情况,审核确定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
(二)坚持标准、广泛发动。要严格评选标准和条件,注重广泛听取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集体研究决定上报人选,确保推荐出来的典型具有代表性、导向性和先进性。要以推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挖掘宣传本地本单位的先进人物,推选的人选要向一线和基层倾斜。要发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投票,推出群众看得见、学得到、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于活动的始终,结合“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和江苏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大力宣传卫生改革取得的新成效、新变化、新气象,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黑板报、宣传栏(窗),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展示他们的风采,使他们的感人事迹深入人心,增强宣传效果。
附件: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盐卫办[2012]14 号 附件.doc
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
盐 城 市 文 明 办
盐 城 市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抄送:省卫生厅,市优化办、市纠风办,市级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