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台市卫生局委员会
东卫[2008]172号
关于做好接受省级扶持的村级卫生机构
迎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所:
按照省卫生厅标准化村级卫生机构的要求,我市今年接受省级扶持的8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设施现经全市统一招标已全部配送到位,现盐城市卫生局已定于7月16日分二组来我市进行现场评审,为做好迎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卫生厅“标准化村级卫生机构”的各项要求,逐项对照,条条落实。
2、所有接受扶持的村级机构要统一标识,房屋面积要达标,流程要合理,科室标牌要整齐划一,岗位职责、规章制度要统一制作上墙。
3、今年所有招标配送的设备要全部送到村级卫生机构,不得截留。且配备的设备要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如氧气枕要充满氧气,紫外线灯要做好架子备用,各种容器及持物钳要消毒后处于使用状态,且消毒日期、消毒标志要清晰。健康教育宣传栏三个橱窗要贴好宣传材料,一个橱窗要公示4-6月份合作医疗结报情况。
4、今年全市统一规范建立的村级卫生机构农村卫生工作资料(10个盒子)要齐全,资料要统一整理,摆放有序,内容记录要真实、详细、完整。
总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省级扶持的村级卫生机构现场评审,确保全市80个村级机构全部通过验收。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村级卫生机构 迎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