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09〕8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东台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东食药安委[2009]4号《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东台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东食药安委办[2009]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意见》,现就当前食品安全卫生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组织,要结合今年工作要点,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分解到位。市卫生监督所、各镇卫生院防保所要分别与台城和各镇餐饮单位签订2009年度餐饮安全卫生责任状。
二、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卫生宣传氛围
(一)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
要把《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迅速制定学习计划。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组织全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市卫生监督所要组织所有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力求准确理解,全面把握该法的规定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监督员的执法素质。
(二)开展食品安全卫生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坚持以学校、农村为宣传阵地,以餐饮行业为重点,以电视、报纸、网络、简报等为宣传媒介,通过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展示画版、悬挂横幅、街头咨询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卫生宣传氛围,通过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加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激发群众关心食品安全卫生、参与食品安全卫生的热情。
三、加大餐饮环节监管力度
(一)加强以餐饮消费环节为重点的常态监管工作
要加强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特别是学校、工地食堂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改建房屋基础建筑,建全功能用房,合理布局加工流程,完善基础设施配置,不断提高餐饮单位硬件档次。督导企业做好食品原料的索证验收,餐具消毒等关键点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安全卫生保障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件的发生。“五一”节、“端午”节期间要加强对餐饮单位特别是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巡查督导,确保节日安全。积极开展小饮食店、小卤菜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要随时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继续推行餐饮业规范化管理
规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将日常监督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统一起来,各镇餐饮单位B级升A级≥5%,C级升B级≥10%。要继续开展餐饮卫生示范街创建活动,市卫生监督所要在台城新创建餐饮卫生示范街1条,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我市餐饮行业卫生水平。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在餐饮行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等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监督所和各卫生院、防保所要结合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各餐饮单位的食品添加剂和猪肉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各卫生院、防保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家宴厨师的健康检查和加工现场指导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要求每月上报农村家宴备案登记情况。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餐饮消费环节 意见
抄送:盐城市卫生局、盐城市卫生监督所,东台市食品安
全委员会。
东台市卫生局 2009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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