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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东台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0 中国卫生人才网
东台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公告:东台市卫生局文件东卫[2010]21号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东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字[2010]1号)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1、加强组织领导及宣传教育力度。

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21号


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东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字[2010]1号)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及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情况、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体系、平台建设以及安全信息报送等情况。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门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符合要求,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栓等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齐全,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科学适用并适时组织演练。

3、加强对医疗检查、治疗仪器设备,氧气瓶、高压氧仓、锅炉、消毒压力锅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电梯等水、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放射源、毒麻药品、生物制品等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保管、使用、登记、检查、维护等各项规定,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4、加强门诊、住院、医技等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等房屋设施、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有建筑工程单位的安全监管、安全防范及安全教育等措施落实。

5、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有配备救护车或公务用车的单位要健全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救护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用车安全。

6、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继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管理力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许可准入关,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集体食堂、学生集体供餐单位、厂矿企业食堂等单位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

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急救工作。健全完善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重大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援水平。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突发安全事故进行紧急医疗救助,防范和降低人员伤亡。

二、检查时间

1、自查阶段

1月30日至2月2日,各单位自查。

2、督查阶段

2月3日至8日,对系统内各单位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完善提高阶段

2月8日至11日,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总结和汇报,同时接受市政府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有重点、有目的地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造浓安全生产重于一切的舆论氛围。

2、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事故隐患的,坚决及时整改。同时要强化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切实将发现的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3、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检查总结。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防走过场、草率应付,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登记,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各单位自查自纠结束后,必须于2010年2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检查表(使用二月份自查自改登记表)报市卫生局人秘科,电子邮箱:522011539@qq。com

东台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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