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112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做好
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10]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
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对于消除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手足口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各单位要迅速恢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要建立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确保防控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定点医院,严格执行定点收治和转诊制度
盐城市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市级定点收治医院为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东台市人民医院为本市手足口病定点收治医院,可收治需住院治疗的一般手足口病患儿。定点收治医院要按照手足口病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设立专门收治病区或医疗区域。对本地区发生的手足口病病例应由当地定点医院收治,不得擅自跨市、县(市、区)域转诊。确需跨县(市、区)转诊或由县(市、区)上转至市的,应由盐城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认;需跨市转诊的,应由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认。对症状较轻但需进一步观察的患儿,一般实行居家观察。各单位要建立责任医师制度和手足口病临床观察患儿登记卡制度,由责任医师定时上门诊查、指导,发现需住院治疗的患儿,应及时通知其家长到定点收治医院住院治疗。
三、发挥专家作用,不断提高患儿医疗救治水平
定点收治医院要高度重视重症患儿的诊断和救治工作,规范重症患儿的会诊、转诊和专家派出制度。定点收治医院和市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切实掌握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版)》的标准,及早发现、准确诊断重症病例。一旦发现重症病例,要按照早和快的要求,迅速落实各项救治措施,院内专家组要及时到位实施救治,并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需要上级医疗救治专家组支援的,必须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严格落实手足口病日报告制度
从4月30日开始,我局将恢复重症病例日报告制度,请市人民医院每日汇总报送辖区内临床诊断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相关情况,将《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有关情况日报表》、《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情况一览表》于每日下午4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医政科(电子邮箱:dtyzk@qq。com,其他单位不需日报告)。如出现死亡病例,请立即报告信息,并将《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报告表》于死亡病例发生后12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盐城市卫生局医政处。重症、死亡病例必须经过盐城级专家组确认,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和缓报。
五、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并细化应对手足口病疫情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本局将在近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是医务人员培训情况,定点医院收治重症与危重病例诊疗情况,物资储备和使用情况,采样检测情况,重症与危重病例转诊情况,非定点医院有无截留需住院患者的情况 等。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立即整改。
附件:1.东台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2.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3.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有关情况日报表
4.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情况一览表
5.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有关情况报告表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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