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115号
转发《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苏卫医〔2010〕35号,以下简称《规范》)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使用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做好电子病历建立、临床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和保密等工作。
附件: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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