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150号
转发盐城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扎实
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小学、各有关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现将盐城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扎实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逐一对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盐城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扎实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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