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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泰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0 中国卫生人才网
泰州人民卫生网:>有关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公告: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各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苏卫医[2008]31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近期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凡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上岗者,均为此次注册对象。此项工作于即日起开始,7月11日前完成。 申请护士延续注册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格式样表可从下载专区下载)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

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苏卫医[2008]31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近期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凡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上岗者,均为此次注册对象。此项工作于即日起开始,7月11日前完成。

申请护士延续注册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格式样表可从下载专区下载)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 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时,其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执业所在地卫生局;

各市( 区)卫生局对报送的延续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省卫生厅办理延续注册。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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