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卫生局向社会
公开聘请卫生行风监督员公告
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发挥监督员在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泰州市卫生局将试行向社会公开聘请卫生行风监督员。凡符合以下条件,愿意承担监督员义务、遵守监督员纪律的泰州市(含四市三区)常住居民,均可填表申请。
一、泰州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自愿担任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义务)。
2、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纪守法,自觉执行行风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4、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员工作职责。
二、泰州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对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但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
2、参加市卫生局开展的有关行风会议和活动,查看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向市卫生局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3、向市卫生局反映、传递自己或他人对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相关培训,获取与卫生行风监督工作有关的资料,了解卫生行风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
5、其他由市卫生局赋予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
(二)义务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2、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依照规定积极开展卫生行风的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3、认真收集社会各界对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卫生局作出反馈(每年不少于六次),反馈可以当面、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4、按要求参加市卫生局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
三、泰州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的纪律要求:
卫生行风监督员应遵章守纪,在履行监督员职责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告诫直至解聘,解聘者以一定形式公告:
1、编造、篡改、隐匿或违规销毁行风调研和评议资料的;
2、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被监督单位的财物的;
3、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监督职责的公务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
4、接受被监督单位赠送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5、利用工作便利,要求被监督单位给予特殊便利条件的;
6、向监督对象透露应保密的投诉举报内容的。
四、泰州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聘任程序
1、2010年7月15日前,应聘人填写《泰州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申请表》,交泰州市卫生局监察室。联系电话、传真:86393177;电子信箱:tzwsjjcs@163。com; 联系地址:泰州市永泰路318号709室。
2、7月30前,泰州市卫生局审核应聘人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
3、本公告内容由泰州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泰州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居住地 | 学历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受聘(或曾经受聘)为其他部门(单位)行风监督员情况: | |||||||||||||
担任其他社会职务情况: | |||||||||||||
自愿受聘为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的原因或思考: | |||||||||||||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日 | 泰州市卫生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日 | ||||||||||||
注:(1)暂无工作单位的请注明所在市(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组)。(2)此表填好后请于7月15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泰州市卫生局监督室;传真电话:86393177;电子信箱:tzwsj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