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民卫生网:>有关开展上半年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考评的公告:泰卫防〔2010〕33号各市(区)卫生局: 为及时了解上半年各市(区)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我市全年卫生工作目标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半年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1、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情况(泰兴、姜堰、兴化重点复查省补村卫生室;市(区)重点抽查今年申报市补村卫生室);2、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泰卫防〔2010〕33号
各市(区)卫生局:
为及时了解上半年各市(区)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我市全年卫生工作目标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半年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情况(泰兴、
姜堰、兴化重点复查省补村卫生室;市(区)重点抽查今年申报市补村卫生室);
2、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金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
4、婚检及助产技术许可情况;
5、免费婚检开展及爱婴医院巩固情况;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情况。
二、考核时间
拟定于7月15日起开展考核,每市(区)考核时间一天,时间及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法
各市(区)提供上半年上述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及相应自我考核资料,考核组根据各地提供情况分组进行现场核查,考核结果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上半年全市农村、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集中通报反馈。
四、其它事项
1、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统一使用《泰州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登记,《泰州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评;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我评估;
3、爱婴医院、助产技术按《江苏省爱婴医院(卫生院)评估标准》、《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及复核;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情况按《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试行)》(见附件)。
希各市(区)接通知后,对照考核要求做好准备迎接考核所需自评资料及汇报材料等。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