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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通卫监督〔2011〕33号)

来源:南通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0 中国卫生人才网
南通人才网:有关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公告(通卫监督〔2011〕33号):各县(市、区)卫生局、如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夏季高温多雨,是食物中毒及饮用水污染事故的高发季节。为防范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饮用水污染事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卫生监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针对当前形势

各县(市、区)卫生局、如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夏季高温多雨,是食物中毒及饮用水污染事故的高发季节。为防范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饮用水污染事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卫生监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针对当前形势,认真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全面、周密地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合理安排监督力量,强化各项监管手段,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确保责任范围内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通过国家级复审。高温期间,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地卫生监督以及市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复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各地要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承办大型聚餐和农家乐、送餐企业的监管及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办者主体资格、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安全责任管理、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和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制作,以及有无加工制作有毒有害动植物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预防和降低食物中毒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餐饮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基本食品安全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

(二)加强游泳场馆卫生监管。各地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场馆所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对辖区内向社会开放的戏水乐园、水上乐园和室内外游泳场馆等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督促管理相对人认真落实卫生管理措施,确保游泳场馆水质卫生安全,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暴发与流行。

(三)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各地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供水单位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供水设施基本档案,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期对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消毒装置的运转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预防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对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或可能造成介水疾病传播流行的,或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不按规定报告和处理的,要及时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密切防范,落实责任

各地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做好应急车辆、设备及其他相关物资的储备工作。要规范突发事件报送工作,认真落实食物中毒等事故信息报送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信息报送方式,确保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做好续报和终结报告的上报。各地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及时、认真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并及时答复举报人。要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组织不力、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事故发生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监督所,市政府办,市食安办,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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