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12﹞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2年全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监测和调查任务全面完成。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加强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联系,切实做好我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培训指导、质量控制、资料汇总、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2〕3号),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饮用水基线调查,全面掌握当地水质情况,并按国家规定要求做好2012年7月1日前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
一、目的
系统掌握和分析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为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二、监测范围和内容
南通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根据卫生部、江苏省方案要求,南通市区(包括通州区)和海门市纳入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纳入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的市、县(市、区)要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
(一)监测点设置。
1.城市市政供水
(1)出厂水。南通市区设3个监测点,分别为南通市自来水公司狼山水厂、洪港水厂、芦泾水厂。海门市设海门市长江水厂1个监测点。
(2)末梢水。城市市政供水。南通市区设置20个末梢水监测点(见下表),海门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设置10个末梢水监测点。其中,学校末梢水监测点所占比例不低于10%。布点应有代表性。
属地 | 监测点编号 | 监测点 类型 | 监测点详细地址 | 水源类型 |
崇川区 | 1 | 末梢水 | 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人民中路121号) | 长江水 |
崇川区 | 2 | 末梢水 | 南通市崇川区中南大酒店 (青年西路68号) | 长江水 |
崇川区 | 3 | 末梢水 |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渔港大酒楼 (工农路211号) | 长江水 |
崇川区 | 4 | 末梢水 |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工农南路189号) | 长江水 |
崇川区 | 5 | 末梢水 |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狼山镇153号) | 长江水 |
崇川区 | 6 | 末梢水 | 南通市崇川区西景苑宾馆 (外环西路27号) | 长江水 |
崇川区 | 7 | 末梢水 | 南通市文亮小学(崇川区新桥路14号) | 长江水 |
崇川区 | 8 | 末梢水 | 南通市崇川区春江晓景食府(钟秀东路艺之家国际美之居中心4号楼) | 长江水 |
崇川区 | 9 | 末梢水 | 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 (太平路333号) | 长江水 |
港闸区 | 10 | 末梢水 | 南通永兴国际车城(城港路187号) | 长江水 |
港闸区 | 11 | 末梢水 |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唐闸兴隆街43号) | 长江水 |
港闸区 | 12 | 末梢水 | 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 (秦灶街办江通路48号) | 长江水 |
港闸区 | 13 | 末梢水 |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幸福村3组) | 长江水 |
港闸区 | 14 | 末梢水 | 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桥街道河口天玺花园西侧惠明路88号) | 长江水 |
开发区 | 15 | 末梢水 | 南通市开发区苏通大酒店 (市开发区新开镇新开南路118号) | 长江水 |
开发区 | 16 | 末梢水 | 南通市竹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竹行街道瑞兴路68号) | 长江水 |
开发区 | 17 | 末梢水 | 南通市小海中学(小海镇西首) | 长江水 |
通州区 | 18 | 末梢水 | 通州区兴仁镇卫生院 | 长江水 |
通州区 | 19 | 末梢水 | 通州区兴东镇卫生院 | 长江水 |
通州区 | 20 | 末梢水 | 通州区人民医院 | 长江水 |
2、城市自建供水。南通市区及海门市应将自建水厂纳入国家监测网,不足3个的,全部纳入,应当尽量选取不同水源和不同净水工艺的自建水厂。每个自建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和至少1个末梢水监测点。
3.城市二次供水。南通市区设10个二次监测点(见下表)。海门市区设10个二次供水监测点,不足10个的,全部纳入。其中,至少包括1个学校二次供水设施。
属地 | 监测点编号 | 监测点类型 | 监测点详细地址 |
南通市 | 1 | 二次供水 | 南通大学新校区(啬园路9号) |
南通市 | 2 | 二次供水 | 南通文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世纪大道55号) |
南通市 | 3 | 二次供水 | (工农路208号) |
南通市 | 4 | 二次供水 |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大楼(工农南路158号) |
南通市 | 5 | 二次供水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孩儿巷北路6号) |
南通市 | 6 | 二次供水 | 华辰大厦(工农路111号) |
南通市 | 7 | 二次供水 | 望江大厦(人民东路42号) |
南通市 | 8 | 二次供水 | 天地华庭(青年东路14号) |
通州区 | 9 | 二次供水 | 通州区行政中心(通州开发区碧华路) |
通州区 | 10 | 二次供水 | 江海皇都(通州开发区世纪大道) |
4.农村集中式供水。通州区和海门市在辖区内选择20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纳入监测网络(如不足20个则全部纳入),应当尽量选取不同水源的集中式供水水厂。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和1个末梢水监测点。同时结合“2012年江苏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5.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通州区和海门市将全市所有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农村学校纳入监测网络。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学校供水设置1个监测点。
6.农村分散式供水。通州区和海门市设置4-5个分散式供水监测点纳入国家监测网。
(二)监测频率和监测指标
1.纳入国家监测网的各类水质监测点按照下表要求开展监测:
类 型 | 监测频率 | 采样时间 | 监测指标 | ||
城市饮用水 | 集中式供水 | 出厂水 | 每年1次 | 上半年 | 全分析① |
每季度1次 | 每季度第2个月 | 常规指标② | |||
末梢水 | 每季度1次 | 每季度第2个月 | 常规指标② | ||
二次供水 | 每季度1次 | 每季度第2个月 | 常规指标② | ||
农村饮用水 | 集中式供水 | 出厂水末梢水 | 每年2次 | 2-5月 6-9月 各1次 |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③。选择监测铅、汞、镉、铬重金属指标。 |
学校 自建设施 供水 | 每年2次 | 2-5月 6-9月 各1次 | 常规指标② | ||
分散式供水 | 每年2次 | 2-5月 6-9月 各1次 |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选择监测铅、汞、镉、铬重金属指标。 | ||
说明: ①全分析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②常规指标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③根据实际使用的消毒剂情况确定消毒剂余量指标,分散式供水不监测。 |
(三)水样采集与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
(四)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
(一)监测区域和监测人群。监测区域为南通市区和海门市,监测人群为监测区域内的全人群。
(二)水性疾病监测内容。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数据,按发病日期和现住址导出包括霍乱、伤寒、副伤寒、甲肝、戊肝、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及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水源性传染病病例信息,并填报附表1。
(三)突发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监测。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按日期和监测区域导出饮用水相关事件信息。其他饮用水污染事件统一填报附表2。
五、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对纳入国家监测网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监督信息,填报附表3。
(一)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突发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省卫生厅报告。
(二)城市及农村学校的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进入“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饮水监测、国家专项窗口”的“国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互联网直报。各地确定监测点后按照附表4-6登记基本信息。每季度第3个月末前,报告饮用水水质、水源性传染病监测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季度结果;于6月末前,报告水质枯水期(2-5月)检验结果;于9月末前,报告水质丰水期(6-9月)检验结果。报告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0日。
(三)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国家健康危害监测系统”中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系统”进行互联网直报,并按照其相关要求进行报告。按照附表7-10登记信息,并分别于5月20日和10月20日前上报监测数据。
(四)各地应当及时分析本辖区饮用水卫生状况。城市及农村学校的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汇总分析和报告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会同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完成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五)2012年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总结请各(市)县、区卫生局于2012年12月5日前汇总报送至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请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市疾控中心汇总全市工作总结,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卫监处。
(一)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必须经过仪器校验。
(二)市卫生局委托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对承担各项监测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现场质量控制、现场督导和实验室的盲样考核工作。
(三)通过网络直报的监测数据资料要采取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审核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并重新上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并组织方案实施、督导和考核工作,按时序上报监测结果和工作总结。
(二)水质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工作由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完成。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辖区内水质指标的实验室检测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承担通州区、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达不到规定项目要求的项目检测工作。完成附表1-2、7-10的填报,将水质检验报告报送同级卫生监督机构。
(四)通州区和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辖区内水质指标的实验室检测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如检测能力达不到规定项目的要求,可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相关项目的分包检测。完成附表1-2、7-10的填报,负责监测结果的网络填报,将水质检验报告报送同级卫生监督机构。
(五)南通市、通州区和海门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完成辖区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的现场快速检测,完成附表3-6的填报,负责结果的网络填报。
(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会同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饮用水卫生状况的汇总分析报告,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饮用水卫生监管职责,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要按照省厅相关要求,及时汇报地方政府,将水质检测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供水水质监管公正客观、及时准确。要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加强质量控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尽快组织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抓紧组织实施,按时间要求及时录入和审核监测数据,保证监测信息的准确可靠和及时传输,认真完成饮用水卫生监测的各项任务。
(三)依法处理监测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促进政府部门、管理相对人和公众共同关注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海安、如皋、如东、启东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进行水质监督监测,监测数据不进行网络直报。为今后纳入国家饮用水监测网做好准备。
附表:1.南通市水源性传染病监测信息登记表
2.南通市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登记表
3.南通市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
4.南通市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5.南通市二次供水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6.南通市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基本信息登记表
7. 南通市农村饮用水监测点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
8.南通市农村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9.南通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10.南通市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
附表1
监测区域: 省 市 县 行政区划编码: | ||
报告时间范围: 年 第 季度 | ||
辖区内人口数:城市 万人;农村 万人 | ||
病名 | 发病人数(人) | |
城市 | 农村 | |
霍乱 | ||
伤寒 | ||
副伤寒 | ||
甲肝 | ||
戊肝 | ||
细菌性痢疾 | ||
阿米巴性痢疾 | ||
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 ||
合计 |
说明:本表内容每季度上报,需以水质监测点确定的区域为单位填报人口数及发病人数。
附表2
事件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事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 |
事件发生单位或地点: | |
行政区划编码: | |
健康影响 | 人数: 其中就诊人数: |
供水方式 | 集中式供水: 市政供水□ 自建设施供水□ 二次供水□ 分散式供水□ |
事件原因 | 水源水污染□ 管道污染□ 二次供水污染□ 末梢水污染□ 其他□ |
主要污染物及来源 | |
调查处理结果 | |
报告人: 报告日期: |
说明:本表于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后填写。
附表3
供水单位地址: 省 市 县(区) 邮政编码: | ||
供水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 ||
卫生管理制度 | 有□ 无□ | |
卫生管理人员 | 有□ 无□ | |
水质检测记录 | 有□ 无□ | |
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 | 有□ 无□ | |
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记录 | 有□ 无□ | |
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有□ 无□ | |
消毒剂、消毒设备卫生许可批件 | 有□ 无□ | |
水源卫生防护措施 | 有□ 无□ | |
水质净化设施运转情况 | 正常□ 不正常□ | |
水质消毒设施运转情况 | 正常□ 不正常□ | |
定期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仅限二次供水单位填写) | 有□ 无□ | |
二次供水水箱饮用水专用(仅限二次供水单位填写) | 是□ 否□ | |
二次供水水箱周围污染(仅限二次供水单位填写) | 有□ 无□ | |
水水质快速检测结果 | 消毒剂余量(游离氯□ 总氯□ 臭氧□ 二氧化氯□): mg/L | |
色度: 度 | ||
浑浊度: NTU | ||
臭和味:无□ 有□ (如有请文字描述) | ||
肉眼可见物:无□ 有□ (如有请文字描述) | ||
pH值:□□.□ | ||
报告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日期:□□□□年□□月□□日 | ||
说明:本表适用于每季度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学校自建设施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使用。
附表4
南通市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供水单位地址: 省 市 县(区) 邮政编码: |
供水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
类别:城市市政供水□ 城市自建集中式供水□ |
性质:公有□ 私有□ 合资□ 其他□ |
卫生许可状况 有□ 无□ 卫生许可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
职工总数 □□□□人 从业人员数 □□□□人 持健康合格证明人数 □□□□人 |
实际日供水能力:□□□□□□□□吨 供水人口数:□□□□.□□万人 |
检验室:有□ 无□ 检验员人数□□人 可检验项目□□□项 检验内容(可多选):微生物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毒理学指标□ 放射性指标□ 消毒剂指标□ |
水源水类型:地表水:江河□ 湖泊□ 水库□ 窖水□ 其他□ 地下水:浅层□ 深层□ 泉水□ 其他□ |
制水工艺(可多选):常规处理(含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仅消毒□ 深度处理(臭氧活性炭、膜等)□ 特殊处理(除氟、除砷、除铁、除锰等)□ 不处理□ 其他□________ |
消毒情况:消毒□ 不消毒□ 消毒方式:氯化消毒□ 二氧化氯消毒□ 臭氧消毒□ 紫外线消毒□ 其他□ 加药方式:机械加药□ 部分机械加药□ 人工加药□ |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日期:□□□□年□□月□□日 |
说明:本表适用于城市市政集中式供水、城市自建集中式供水监测点基本信息登记。
附表5
南通市二次供水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供水单位地址: 省 市 县(区) 邮政编码: |
供水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
卫生许可状况 有□ 无□ 卫生许可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
水箱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 □ 否 □ |
水质检验记录:有 □ 无 □ |
水箱是否专用:是 □ 否 □ |
水箱周围污染情况:有 □ 无 □ |
水质消毒情况:消毒□ 不消毒□ 消毒方式:氯化消毒□ 二氧化氯消毒□ 臭氧消毒□ 紫外线消毒□ 其他□ |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日期:□□□□年□□月□□日 |
说明:本表适用于二次供水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附表6
南通市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基本信息登记表
学校地址: 省 市 县(区) 邮政编码: |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
卫生许可状况 有□ 无□ 卫生许可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
学校类别: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 高等教育□ 其他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 民办□ 其他□ |
学生总数:□□□□□□人,其中住宿学生数:□□□□□□人 教职员工数:□□□□□□人 |
实际日供水能力:□□□□□□□□吨 |
水源水类型:地表水:江河□ 湖泊□ 水库□ 窖水□ 其他□ 地下水:浅层□ 深层□ 泉水□ 其他□ |
制水工艺(可多选): 常规处理(含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仅消毒□ 深度处理(臭氧活性炭、膜等)□ 特殊处理(除氟、除砷、除铁、除锰等)□ 不处理□ 其他□________ |
消毒情况:消毒□ 不消毒□ 消毒方式:氯化消毒□ 二氧化氯消毒□ 臭氧消毒□ 紫外线消毒□ 其他□ 加药方式:机械加药□ 部分机械加药□ 人工加药□ |
卫生许可状况 有□ 无□ 卫生许可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日期:□□□□年□□月□□日 |
说明:本表适用于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基本信息登记。
附表7
南通市农村饮用水监测点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市) 乡镇
村
集中式供水工程名称: (集中式供水填)
村 户 (分散式供水填)
水样编号 □□□□□□□□□
1.水源类型:
地面水:江河□ 湖泊□ 水库□ 沟塘□ 溪水□ 其它□
地下水:深井□ 泉水□ 浅井□
2.分散式供水:机器取水□ 手压泵□ 人力取水□
集中式供水:水处理方式:完全处理□ 沉淀过滤□ 仅消毒□ 未处理□
(如果是集中式供水,继续调查,并填写3、4、5)
3.消毒方式:
不消毒□ 液氯□ 漂白粉□ 二氧化氯□ 臭氧□ 紫外线□ 其它他□
4.消毒设备使用情况:
无消毒设备□ 按要求使用□ 偶尔使用□ 不使用□
5.工程建成时间: 年 月 正式运营时间: 年 月
总投资(万元): 其中中央投资(万元):
供水覆盖人口(人): 供水能力(吨/日):
供水工程解决的主要问题(可以多选):
高氟□ 高砷□ 苦咸水□ 缺水□ 污染水□(主要污染物 )
注:无论是集中式还是分散式供水,供水覆盖人口的调查一定要准确。
6.水质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测定日期: 年 月 日
监测指标 | 结 果 | ||
出厂水 | 末梢水 | 储水器水 | |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 |||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 |||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 |||
臭和味 | |||
肉眼可见物 | |||
pH | |||
铁(mg/L) | |||
锰(mg/L) | |||
氯化物(mg/L) | |||
硫酸盐(mg/L) | |||
溶解性总固体(mg/L) | |||
总硬度(mg/L,以碳酸钙计) | |||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 |||
氨氮(mg/L) | |||
2.毒理学指标 | |||
氟化物(mg/L) | |||
砷(mg/L) | |||
硝酸盐 (mg/L,以氮计) | |||
3. 微生物指标 | |||
菌落总数(CFU/mL) | |||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 |||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 |||
4. 消毒剂常规指标(填写供水技术类型所采用的消毒方法) | |||
氯消毒为游离余氯(mg/L) | |||
二氧化氯 | |||
臭氧 | |||
注:储水器水的结果为在使用分散式供水农户家中的储水器中采集水样的结果。选测水质指标填入表中的空格中。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附表8
南通市农村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市):
地区编码 □□□□□□
全县总人口数: 人;农村总人口数: 人,城关镇总人口数: 人。
序号 | 乡、镇 | 人口数(人) | 集中式供水 | 分散式供水 | ||||
地面水厂 | 地下水厂 | |||||||
个数 | 供水人口数(人) | 个数 | 供水人口数(人) | 村数 | 饮用人口数(人) | |||
合计 |
注:该表格的第一栏填写城关镇。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9
南通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 地(市、州) 县
乡镇名称 | 水厂名称 | 详细地址 | 水源类型 | 水处理 方式 | 供水能力 (吨/日) | 覆盖人口(人) | 是否为 监测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10
南通市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市):
地区编码 □□□□□□
水源类型 | 集中式供水 | 分散式供水 | ||
水厂数(个) | 覆盖人口 (人) | 数量 (个) | 饮用人口 (人) | |
地面水合计 | ||||
其中: | - | - | - | - |
江 河 | ||||
湖 泊 | ||||
水 库 | ||||
沟 塘 | ||||
溪 水 | ||||
其 他 | ||||
地下水合计 | ||||
其中: | - | - | - | - |
深 井 | ||||
泉 水 | ||||
浅 井 | ||||
集中式供水合计 | - | - | ||
其中: | - | - | - | - |
完全处理 | - | - | ||
部分处理 | - | - | ||
其中: | - | - | - | - |
沉淀过滤 | - | - | ||
仅消毒 | - | - | ||
未处理 | - | - | ||
分散式供水合计 | - | - | ||
其中: | - | - | - | - |
机器取水 | - | - | ||
手压泵 | - | - | ||
人力取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