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简章》第二条招聘对象第1点条件:“2011年普通计划内医药卫生类启东籍(含启东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护理专业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已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由于截止报名结束时,卫生部尚未划定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导致2011年应届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因不符合上述条件而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护理岗位出现空缺,不能满足本年度我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需求。为此,经研究,决定对《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简章》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招聘对象第1点:“2011年普通计划内医药卫生类启东籍(含启东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护理专业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已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修改为:“2011年普通计划内医药卫生类启东籍(含启东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将第五条报名第3条点:“报名者必须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户籍证明(按启东生源报考的人员提供从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名的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及志愿者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两份。”修改为:“报名者必须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按启东生源报考的人员提供从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名的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及志愿者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两份。”
同时顺延护理专业报名时间至2011年9月9日,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请符合修改后条件的护理专业考生及时报考。
特此公告。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