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卫生信息网:有关下发《吴中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各医院、卫生院、预防保健所、局属中心、所: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服务,是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指标内容。各地要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双向转诊制度,使双向转诊成为制度性的新型的服务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及时、更完善的医疗服务。 双向转诊是一项崭新的工作,目前还及于探索之中,各地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社区医生逐步成为社区居民 各医院、卫生院、预防保健所、局属中心、所: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服务,是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指标内容。各地要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双向转诊制度,使双向转诊成为制度性的新型的服务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及时、更完善的医疗服务。
双向转诊是一项崭新的工作,目前还及于探索之中,各地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社区医生逐步成为社区居民的家庭医生,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吴中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
吴中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与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实行“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新型医疗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完善、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双向转诊实施办法(试行)。
一、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根据就近、方便原则,确定苏州吴中人民医院、苏州木渎人民医院为吴中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二、实行双向转诊的必备条件:
1、指导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必须确定专人管理双向转诊工作,公开管理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建立通畅的信息联系,力争达到有求必应。
2、负责双向转诊的人员要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转(入)诊的全过程要密切予以关注,及时进行上下之间的沟通,使病人得到快捷、方便、全过程的诊治服务。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必须签订工作合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三、建立双向转诊工作台帐:
1、使用双向转诊单。吴中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与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转诊病人均应填写转诊单,转诊单分为社区转医院和医院转社区两种(格式见附件一、二)。
2、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以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建立双向转诊工作台帐,详细登记转出病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转出、转入时间以及疾病检查、诊断、治疗经过等资料(格式见附件三、四)。
四、转诊工作程序:
(1)社区病人向医院转诊
1、社区主诊医生对于诊断不明或因条件所限、难以有效诊治以及危重病人等,应先填写转诊单并做好转诊台帐登记,通过电话联系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有关专科主任,确定接诊医生和具体时间、地点;病人如需住院,则应联系好床位和住院的有关事项,如病人病情需要指导中心车辆来接的,应联系好来接时间和地点。
2、社区主诊医生将与指导中心联系的结果通知病人,嘱其就诊时带好转诊单、有关病历和检查资料、所需费用,参保病人带参保卡,特困病人须带特困卡,住院病人则应带好生活必需品并由家属陪同办理入院手续。对于危重急救病人,社区医生应陪同转诊。
3、病人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具的转诊单,按预约时间和地点至指导中心约定医生处就诊,约定医生在接诊后,通过电话将有关情况通知社区卫生服务站原转诊医生,做好台帐登记并报指导中心门诊部备案,如需院内其他医生会诊,则应首先做好病历记录,陪同或委托专人陪同病人前往;住院病人入院3天后,由科主任将病人情况通过电话通知社区卫生服务站原转诊医生,并在病人出院时填写返回社区的转诊单,电话通知社区卫生服务站原转诊医生,做好台帐登记并报门诊部备案。
4、如病人持转诊单至指导中心门诊部就诊,门诊部应按社区医生要求,通知有关专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病人诊治、台帐登记和通知社区原转诊医生等工作。
(2)医院病人向社区转诊
1、对于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如需在社区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有关专科主任应填写转诊单,通过电话联系社会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详细告知有关后续治疗和康复计划,确定接诊医生和具体时间、地点,将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联系的结果与就诊事项通知病人,做好转诊台帐登记并报门诊部备案。
2、病人持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开具的转诊单,按预约时间和地点至社区卫生服务站约定医生处就诊,社区接诊医生根据有关治疗、康复计划以及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诊治,做好台帐登记并通过电话将有关情况通知指导中心原转诊医生。如病人病情出现变化,可随时转回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