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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联合检查的通知

来源:兰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1 中国卫生人才网
兰州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联合检查的公告:兰爱卫发〔2012〕27号各县区文明委、爱卫会,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爱卫会委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三运“加快转型跨越,做大做强做美兰州”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兰州市卫生城市创建推进活动方案》(兰政办发〔2012〕79号)的安排,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爱国卫生

兰爱卫发〔2012〕27号

各县区文明委、爱卫会,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爱卫会委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三运“加快转型跨越,做大做强做美兰州”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兰州市卫生城市创建推进活动方案》(兰政办发〔2012〕79号)的安排,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共同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全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三个联合检查组。

第一组:(负责检查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近郊四区)

组长 蒙自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陈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爱卫会副主任

  高生军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社会处处长

裴万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金俊河  市爱卫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组员 苏承华  市文明办督查考核处处长

滕  理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处处长

樊春生  市房管局物业处主任科员

王  芸  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科副科长

慕容轩  市健康教育所业务科科长

李建军  兰州客运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鹏  市建设局市政管理处科员

危  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

李  婷  市环保局办公室科员

刘金辉  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员

王海峰  市爱卫办科员

 联络员:王海峰  联系电话:13919148740

第二组:(负责检查远郊红古、永登、榆中、皋兰一区三县)

组长 张荫林  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  王蒲新  市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谢  伟  市爱卫会委员、卫生局副局长

李辛村  市爱卫会委员、市文明办副主任

组员王  平  市园林绿化局公园管理处处长

王冰河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处主任科员

陈晓林  市疾控中心主管医师

姚  鑫  市爱卫办副主任科员

阎国红  汽车东站安全管理办公室干事

王建森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

黄小兵  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科员

杨  平  市健康教育所医师

 联络员:姚  鑫  联系电话:13919182155

第三组:(负责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检查)

组长 王祯祥  市创建工作总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

副组长  徐宏林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王小丽  市爱卫办副主任

史晓宁  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组员 杜成喜  市文明办创建处副处长

徐  勇  市健康教育所医师

满乐彤  市爱卫办科员

 联络员:满乐彤  联系电话:13919111581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文明城市检查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2012年版《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市直部门和县区开展学雷锋活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网络文明传播等工作的情况。

2.各县区重点查看广场、公园、旅游景点、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交通路口、公交站点、车站、机场、出租车、公交车、餐饮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集贸市场、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市民行为、公益宣传氛围和公用设施的建管情况。

(二)卫生城市模拟检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兰州市2011年迎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2010版)、《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考核标准》(2010版),分别对近郊四区进行卫生城市模拟检查、对远郊一区三县进行卫生县城模拟检查,检查范围涵盖被检查区和县城的全部建成区,建成区面积以市(县)统计年鉴为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辖区内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以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均列入区县模拟检查的内容,区县和相关委员单位要积极衔接联系,共同协调做好相关工作。被考核区县需提供本区、县行政地图10份,并用红蓝笔圈出建成区范围。

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检查本系统、本单位落实和完成卫生创建指标任务的情况,重点是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

每个区县的考核时间为两天,其中听取受检区县汇报和查阅资料半天、分组实地检查一天、考核组汇总情况并向受检区县通报考核结果半天。

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时间原则上为半天,根据涉及省检指标是否需要实地检查可作适当调整。

检查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备注

5月7日(星期一)

考核组人员业务培训

时间如有变化,以调整时间为准。

5月8日(星期二)

安宁区

皋兰县

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5月9日(星期三)

市工商局、市质检局

5月10日(星期四)

西固区

榆中县

市文化局、市教育局

5月11日(星期五)

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5月14日(星期一)

七里河区

永登县

市粮食局、市房产局

5月15日(星期二)

市交通局、市建设局

5月16日(星期三)

城关区

红古区

市药监局、市发改委

5月17日(星期四)

市执法局、市财政局

四、检查程序及方式

(一)参观市容:考核组乘车对被检查区县市容市貌进行参观检查。

(二)汇报会:由被考核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做工作汇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汇报2012年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创卫工作主要汇报近三年该区县卫生城市(县城)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参加人员为被检查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文明委、爱卫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等。

(三)分组检查: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走访群众等形式,对被考核区县文明创建(含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卫生创建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打分。

资料考核:包括听取被检查区县创建工作汇报,查阅近三年以来的相关文件、技术资料等。

现场考核:采取按项目分组随机抽查的方式,根据考核标准分组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组:考核区县爱卫会组织情况、办事机构工作条件以及所开展工作的详细情况;同时,城市检查考核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制度落实情况。

2.健康教育组:检查了解区县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建设、行业健康教育、大众传媒及控烟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3.市容环境卫生组:检查区县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4.城市环境保护组:检查了解被查区近三年的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及达标情况(此项检查内容不涉及县城)。

5.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组:检查了解被查区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次供水基本档案资料完善及设施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

6.食品卫生组:从政府管理、部门管理、单位管理几方面检查了解被查城市(县城)在食品卫生工作中的政策措施、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及整治成效。

7.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组:了解掌握被检查城市(县城)近三年来在病媒生物防制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及达标巩固情况。以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政策措施、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及整治成效。

8.窗口单位卫生及民意测验组:实地检查机场、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环境卫生制度落实及内外环境保洁情况,随机访问当地居民、过往旅客对该区(县)创建工作的满意程度。

需被考核区县按以上分组分行业对应提供全部(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五小行业”、水厂、污水厂、垃圾处理场、二次供水单位等)待检单位名单及详细地址,供各检查组抽查。

(四)民意测验: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随机访问,了解当地居民、过往旅客对被考核区县创建工作的满意度。文明创建问卷调查工作由各县区文明办会同爱卫办组织实施。问卷内容参照“2010兰州市城市公共文明调查问卷”。问卷调查数量:城关区400份、七里河300份、西固区300份、安宁区300份、红古区200份、永登县200份、榆中县200份、皋兰县200份,共2100份。

文明创建问卷调查报告于5月21日,由县区文明办负责上报市文明办。

(五)反馈会:由检查组综合反馈整体检查考核情况,参加人员同汇报会。

五、几点要求

(一)此次检查为市文明委、市爱卫会联合组织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检查活动,既是迎接全省第八次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的预验,又是市政府2012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中文明创建、卫生创建指标的中期考核。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要按照《兰州市卫生城市创建推进活动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迅速掀起卫生创建高潮。

(二)各检查组及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做好各项检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标准》,准确掌握检查内容、标准、方法。要特别突出重点部位的检查,如背街小巷、农贸(集贸)市场、中小餐馆、“五小”行业、城乡结合部、排洪沟、铁路沿线等,特别是对近期集中或分散查出的问题,要重点跟踪检查。

(三)检查后要在严格评分的基础上,以区县为单位写出整体评价意见,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列表交区县和有关部门整改。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总体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对存在问题的县区、单位“回头看”,进行随查、暗访。

(四)各新闻媒体要加强氛围营造和舆论宣传,要做好检查活动的跟踪报导,要在宣传典型的同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媒体曝光。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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