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中发〔2012〕491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医药防治预案的通知》(甘卫中发〔2012〕3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医药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防控工作开展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基层整改。局属各医疗单位要开展临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医药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大对省卫生厅制定的预防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中药处方的学习和正确使用的培训。
二、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发挥中医科的优势,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医药防治工作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院内感染、传染病诊断、传染病报告等业务的指导工作。做好中医药应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医药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农村、社区印发简单易懂的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中药处方和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宣传单,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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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