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法发〔2013〕187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
一、活动主题
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科学认识饮用水,健康惠及千万家”。
二、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3日至19日开展“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5月13日在东方红广场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三、活动形式
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控制中心、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物业公司代表、清洗消毒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自行组织开展当地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各县、区要组织专业骨干,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通过发放饮用水知识宣传页、举办居民组(队)咨询会、组织开展水源卫生防护、供水设施保护及饮用水检测、消毒等观摩实践活动,让广大基层群众获得饮用水卫生科学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促进社会大众自觉形成良好的饮用水卫生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和支持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二)开展饮用水与健康知识专题宣传。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要在网站上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介,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饮用水与健康问题,组织专家力量,深层次开展饮用水卫生专题知识宣传,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引导社会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三)开展供管水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活动。各县、区要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供水单位及供水设施的供管水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提高供管水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供管水能力水平;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开展服务及技术培训,规范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质量,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县、区要切实发挥好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五、活动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二)各县、区要广泛动员,发挥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和饮用水协管员的主力军作用,落实活动内容;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发挥行业协会、基层社区等组织的支持作用,将宣传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扩大宣传周的影响范围。
(三)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全面总结当地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1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统计报表(见附件1)、相关图片资料等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汇总。
市卫生局法监处:
联 系 人:王强 电 话:0931-8440239(传真)
电子邮箱:shifajianchu@163。com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联 系 人:许琴 电 话:0931-4814912(传真)
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7日
附件1 :
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统计报表
单位盖章
宣传活动 | 合计 | ||
媒体报道(次) | |||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开办专题栏目(个) | |||
手机短/彩信(条) | |||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条) | |||
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张) | |||
制作展板(块) | |||
制作发放宣传单/册、宣传物品(份) | |||
现场咨询活动 | 进社区 | 宣传次数 | |
受益人数 | |||
进农村 | 宣传次数 | ||
受益人数 | |||
进学校 | 宣传次数 | ||
受益人数 | |||
进繁华 商业区 | 宣传次数 | ||
受益人数 | |||
现场水质快检服务(次) | |||
受理投诉举报 情况 | 接受咨询(件) | ||
收到建议(条) | |||
处理举报(件) | |||
特色做法: | |||
对宣传周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参考宣传用语
一、掌握科学饮水知识,树立正确饮水理念。
二、饮水安全你我参与,健康保障人人共享。
三、保障饮水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四、水,生命之源;水,健康之本。
五、安全饮水,健康生活。
六、关爱群众生活,注重饮水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