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人发〔2012〕349号
各县区卫生局、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报送2012年卫生技术及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精神,拟于近期开始报送省、市卫生高评会评审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条件
(一)推荐评审的人员,必须符合《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甘职改办〔2001〕6号和《关于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补充通知》(甘职改办函字〔2002〕1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论文、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关于职称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文件执行。
二、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201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临床技能考试成绩和报送评审材料所用表格,请登陆甘肃省卫生厅网站www.gsws。gov。com“人事处/相关文件”栏目查询和下载。
(二)根据《甘肃省评审高、中级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2001〕13)号文件精神,对推荐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的结果,由单位写成书面报告,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三)报送评审材料所用表格一律采用省职改办、卫生厅职改办规定的统一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报送省高评会者一式4份,报送市高评会者一式3份。
2.《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45份。
3.申报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提供毕业证书、执业证书、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文件、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继续教育学分证、论文(期刊)、论著、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原件(今年不再报送复印件)。
(四)根据文件要求,按本单位空岗职数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评审正高、中医和破格晋升人员务必于9月10日前上报。
(二)报送正常晋升副高人员于9月25日前上报。
(三)材料报送地点为市卫生局人事处。
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请及组织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评审与公示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以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报送2012年卫生技术及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原文请从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