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民政局,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原文在省卫生厅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白银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市卫农合发〔2013〕4号),已经确定了全市23种农村重大疾病病种限额标准及新农合补偿支付标准,在此基础上新增加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肝癌、胰腺癌4种疾病,使我市新农合重点保障的农村重大疾病达到27种。请各县区及时调整农村重大疾病补偿政策,将以上4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执行省上限额标准及补偿标准。
白银市卫生局 白银市民政局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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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