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卫生系统
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216号)精神,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评选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影响评选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推荐上报参加评选。公示期从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25日,公示期五天。
拟推荐对象: 张吉俊,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现任酒泉市卫生局局长。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电话:酒泉市卫生局纪委2614560,酒泉市卫生局办公室2614138、2614206(传真)。 通信地址:酒泉市宝泉东路1-3号,邮政编码:735000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