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政卫发〔2009〕134号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南京市儿童
医院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南京市儿童医院事件的通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务人员责任心,要对值班期间的工作人员的医疗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各单位由院长负总责,成立稽查小组,专门督查值班人员上岗情况。并于12月10日前将稽查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医政股。
附件:卫生部关于南京市儿童医院事件的通报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卫生部关于南京市儿童医院事件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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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www.moh。gov。cn2009-11-19 |
2009年11月,南京市儿童医院发生一起患儿死亡的严重医疗安全事件。卫生部领导对此事件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苏省卫生厅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调查结果显示,南京市儿童医院在医疗和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一是相关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主管医师和值班医师对病人缺乏责任心,对眼部蜂窝组织炎引起的严重并发症缺乏正确认识。眼科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上网玩游戏,在患儿家属多次请求下,未对患儿病情进行及时观察,未能及时发现患儿病情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耳鼻喉科值班医师在患儿家长请求其协助救治的情况下,未及时参与患儿抢救。二是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执行不严。该院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执行不严。主管医师未针对患儿血象异常的情况,采取请相关科室会诊等积极的诊疗措施,未对危重患儿进行重点交接班。值班护士未按照有关制度对患儿进行及时巡视和输液。三是事件处置不力。事件发生后,南京市儿童医院未及时查清并如实公布事件真相,初次新闻通气会的部分通报内容与事实不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1月19日下午,卫生部召开了全国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视频会议,通报了南京市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情况。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立即采取行动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遏制医疗安全事件抬头趋势,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