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政卫发〔2009〕111号
转发省卫生厅《甘肃省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并明确医务人员考核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卫医发{2009}113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从省卫生厅网站自行下载),请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根据文件规定,市卫生局提出如下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医务人员考核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有序进行。市卫生局成立了玉门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张振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杨栓利、沈建锋、崔正文担任;成员为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贾鹏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医务人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切实做好医务人员的考核工作。
2.明确考核管理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考核,市卫生局委托市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站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卫生局具体负责审定。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卫生局负责安排,集中进行。
3.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务人员考核档案,由专人负责档案的整理及存档。在考核过程中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各医疗卫生单位对考核的程序及内容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要把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评优树模等挂钩。
5.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考核统一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完成,12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汇总,上报酒泉市卫生局医政科。
酒泉市考核监查举报电话:0937-2655972
玉门市考核监查举报电话:0937-3338996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