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协议》,加快中医药示范省建设,落实《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卫函发〔2009〕15号)工作要求,提升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将有甘肃特色的医改之路推向深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意义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是我省从实际出发,着眼现实、服务人民的重要决策。 (一)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是走甘肃特色医改之路的需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后,我省结合省情提出了“以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问题,用较低的费做用维护城乡居民健康”的医改思路。我省是中医药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中药材资源大省,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在控制单病种医疗费用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方面成效显著,能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问题。 (二)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是继承和发扬中医药文化的需要。中医药作为中国的国粹,具有几千年的历史,形成了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和民族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丰富和发展。中医作为中华文化中最具民族特色的文化之一,必须在保持民族特色的前提下,使之发扬光大。 (三)中国传统医学对现代医学具有指导意义。中国传统医学的核心思想是全局着眼、整体把握、辨证论治、灵活施术,这是与现代医学不同的临床思维模式,是可为现代医学所借鉴的,对现代医学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中西医结合、中国传统医学整体观的融入,必将促进现代医学的发展,更好地造福于人民。 二、要全面落实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各项措施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辖区内公立综合医院结合实际情况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面落实省卫生厅出台的各项措施,鼓励创新,探索符合各单位实际的中医药服务模式。 (一)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成立中医管理科。全省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于2011年底前成立中医管理科,配备专职人员和办公设备,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各综合医院要制定并落实发展中医药服务的方案、考核制度、分配制度和中医师到西医科室查房制度等。中医药管理科要积极指导、督促西医临床科室开展中西医结合服务,重点做好重症医学监护室(ICU)等西医科室应用中医药情况的考核工作。建设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在对院内各科室进行绩效核算时,要将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指标列入,要给予政策激励,鼓励包括中医科室在内的临床各科室开展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医应急体系,制定中医应急方案,适时组织演练。 (二)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设置中医科。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要求,综合医院住院部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在人员配置和资质要求方面,综合医院中医科病床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中医科医疗用房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并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特殊性,切实加大对中医科室业务建设的支持力度,为中医药科室发展创造积极条件。各省级医学临床中心和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监护室(ICU)要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做好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对没有认真跟师的徒弟要取消资格。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积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合理补充基层中医药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充实队伍,形成年龄、学历、专业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不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中医护理培训工作,加强中医护理人才的培养工作。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一要大力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突出中医药优势特色,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积极创建省、市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根据临床需要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多种中医药服务。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依托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举办健康讲座、开展业务咨询、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和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中的独特魅力和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看中医、吃中药的积极性。二要通过科室间定期中医会诊、转诊和中医师到西医病区开展定期查房和中医特色服务等方式,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使综合医院中医参与治疗率达到80%以上,纯中医治疗率达到3%以上,非手术治疗率逐步提高。同时使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抗菌素使用量逐步下降。经过2-3年努力,使全省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中西医并重和中西医结合。大力组织开展中医药学术创新、技术服务项目引进推广活动,使就诊群众在接受西医西药诊疗技术服务的同时,也能享受到及时、安全、有效、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三要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措施,提高中医诊疗技术质量水平。四要注重突出中医药在优势病种的独特疗效,推进综合医院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不断发展、做专做强。更好地开展中西医临床人员交流学习、培训,提高临床各科人员的中医技术服务能力,在临床上广泛推广针灸、推拿、刮痧、穴位贴敷等简便易行的中医传统适宜技术项目;积极结合治未病的预防措施和临床中医综合治疗手段,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内涵。 (五)加强中医护理服务建设,体现中医特色优势。对综合医院的护理人员进行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积极倡导“护理整体观”、“因人施护”、“因病施护”、“辨证施护”,开展中医特色护理项目,对病人心理、饮食、用药、康复等实施整体护理。同时,充分发挥中医中药特色,开展中药熏蒸、中药热敷、穴位注射、推拿按摩、真气运行等特色项目。 三、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分解国家中医药发展示范省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方案,落实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对于我省全面推进国家中医药发展示范省建设任务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切实加大对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中医药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项目中,协调项目建设;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的管理评价和院长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创造条件。 (二)制定方案,推进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综合医院要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加强能力建设方案,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三)精心组织安排,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力度。各地要开展中医药巡讲巡诊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使群众了解各种各样的中医药信息,如理疗的途径、煎药的流程、针灸的作用等,让老百姓认识到中医药方便快捷、安全有效的优势。各综合医院要做好《中国中医药报》征订、学习工作,要保证每个科室不少于1份《中国中医药报》,以便医务人员及时掌握中医药发展最新信息,提高西医人员中医理论水平。 (四)加强督导,力求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年度考核指标及等级医院评审考核指标,加强督导与评价。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督导小组,监督、指导所辖公立综合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并将有关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卫生厅医管处。各级综合医院应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发展中医药的评估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强化政策措施,引导综合医院发展中医事业。在等级医院验收中加大中医药分值,对中医药参与治疗率达到80%的医院,床位补助可按中医医院政策执行。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