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卫生局文件
金卫发〔201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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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梧桐沟煤矿卫生室轮岗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卫生院:
至2012年6月,梧桐沟煤矿卫生室轮岗工作第一轮圆满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梧桐沟煤矿卫生室医疗服务工作,经广泛征集意见后,决定梧桐沟煤矿卫生室的第二轮轮岗工作由一月一轮换转变为两个月一轮换,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1、从本月起,梧桐沟煤矿卫生室轮岗工作2个乡镇卫生院为一组,两月一换岗。(具体安排见附件)
2、各单位选派的轮岗医务人员必须为参加工作3年以上、持医师执业证书(包括乡镇助理)者,并且能熟练掌握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诊急救和外伤的应急处置等。选派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县卫生局医政股。
3、在轮岗期间,原则上同意轮岗人员有计划换休,但必须保证绝大多数时间两人同时在岗,在离开时必须经煤矿主要负责人同意,经卫生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4、在轮岗期间,药品的补充采购必须将药品配送计划报卫生局医政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卫生局负责安排补充。
5、轮岗结束时,对派驻的医务人员在轮岗期间的工作,卫生局将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和单位年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在轮岗期间,发生推诿患者、私自卖药等不良执业行为者,卫生局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一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6、在第二轮轮岗结束后,县卫生局将通报各单位派驻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开展及业务收入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卫生局医政股联系。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18793773538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室 管理 工作 通知
金塔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