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卫生局文件
金卫函发〔2013〕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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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卫生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进修培训工作的通知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分配的进修培训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县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全省卫生人员赴省内外进修培训的安排意见》(甘卫科教函〔2013〕71号)和《关于选送2013年第一批卫生人员到省人民医院等五家医院进修的通知》(甘卫科教函〔2013〕66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赴省内外进修培训工作的通知》(酒市卫发〔2013〕21号)精神,现就上报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二、进修培训方式及内容
进修培训方式:赴国外、省外、省级和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以连续进修培训为主。赴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可采取分段学习和分程轮转科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3个月以上。培训内容以省厅文件要求为主。
三、接收单位联系方式及进修费用
1、赴酒泉市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进修人员,由市卫生局统一联系;赴兰州军区总医院进修人员,由省卫生厅统一联系。赴省内外其它医疗机构的进修人员,由各派出单位自行联系。
2、酒泉市医院和酒泉辖区县级医院免收进修费;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及兰州军区总医院免收进修费,住宿费按照省厅文件执行;赴省外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费、住宿费按照接收单位确定的标准由派出单位支付,交通费、伙食补贴由派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积极组织选派符合条件人员到省内外进修培训。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多渠道、多方式自主协调联系进修培训接收单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措施,调动卫生人员进修学习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做好进修培训人员选派等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进修培训名额和有关要求落实好进修培训任务,并认真填写《2013年金塔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3年3月14日16:00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县卫生局医政股(邮箱:jtxwsjyzg@163。com)。各医疗卫生单位或人员,自行联系赴外进修或2012年度选派赴外至2013年度尚未结束的进修人员,均可纳入2013年度进修培训任务一并上报。
3、进修培训工作开展后,各单位选派的进修人员必须到县卫生局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认真填写《进修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在进修结束后由进修单位签署意见后装入本人档案。县卫生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并对各单位选派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4、其他具体进修事宜请认真学习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全省卫生人员赴省内外进修培训的安排意见》、《关于选送2013年第一批卫生人员到省人民医院等五家医院进修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赴省内外进修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请从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官网公文发布栏目下载)。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