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才网:陇县有关印发卫生系统2013年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公告:陇卫发﹝2013﹞262号 局属各单位、各卫生院:现将《卫生系统2013年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对照责任书抓好贯彻落实。 陇县卫生局2013年7月1日 2013年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40分) (一)、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减轻群众医疗负担。(5分)1、巩固扩大新农合覆盖面,参保率达到99.5%。(1分)2、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人均
陇卫发﹝2013﹞262号
局属各单位、各卫生院:
现将《卫生系统2013年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对照责任书抓好贯彻落实。
陇县卫生局
2013年7月1日
2013年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40分)
(一)、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5分)
1、巩固扩大新农合覆盖面,参保率达到99.5%。(1分)
2、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65元。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工作,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为65%,400元以上者起付线150元,补助比例不突破90%;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1分)
3、积极配合做好全市大病保险试点工作。(1分)
4、提高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中中药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1分)
5、推进基本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县各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住院患者人次总额预付制、门诊患者诊次总额预付制、单病种定额付费、即时报结等支付方式改革。将新农合住院总额预付制度推行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1分)
(二)、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13分)
1、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破解以药补医机制,巩固药品零差率销售成果。锁定县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从2013年起,县级公立医院不得产生新的负债。(1分)
2、积极探索法人治理结构。在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协调下,县级医院探索建立由办医主体代表、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医院理事会形式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职责,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 (0.5分)
3、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2.5分)
按照县编办、人社局、卫生局印发的《陇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个县级医院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人事管理、岗位聘用、分配办法、绩效考核等相关实施细则,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规可依、有章可循(1分)。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同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坚持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重要岗位、业务骨干倾斜(1分)。通过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增强医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和改善,职工满意度、幸福指数提升,社会对医疗卫生满意度提升(0.5分)。
4、巩固完善“三级帮扶、四级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长期合作帮扶机制,3个县级公立医院年内至少安排10名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1分)县镇一体化,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技术优势,巩固县镇一体化工作成果,逐步扩大对口支援范围(0.5分)。在县医院与新集川镇中心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扩大到东风镇中心卫生院(0.5分);县中医院与李家河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温水中心卫生院(0.5分);县妇保院与火烧寨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扩大到曹家湾镇中心卫生院(0.5分)。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继续完善拓展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成果,使基层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逐步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目标(0.5分)。
5、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积极做好重点专科建设,抓好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切实提高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0.5分)
6、积极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先诊疗后结算、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等惠民措施,简化就医手续,患者排队不超过10分钟(1分)。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1分)。
7、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和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每个县级公立医院至少选择10个以上常见多发病种进行临床路径管理
(1分)。加
大药事管理力度,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二级医院不超过35种
(1分)。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
(1分)。
(三)、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3分)
1、 在现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及零差率销售政策。 (1分)
2、切实发挥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基本药物实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确保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率、使用率达到50%以上,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率分别保持在95%以上和100%。货款支付时限控制在30天之内。(1分)
3、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积极配合落实好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资金补偿和对乡、村级的各项补助经费。 (1分)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5分)
1、继续按照《陇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重点加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1分)
2、加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县中医院7月份完成搬迁投入使用,县妇保院年内完成搬迁,东风、温水、河北、城关镇四个卫生院于9月底完工投入使用。争取将天成卫生院建设列入2013年中央投资建设项目。(1分)
3、持续扶持中医药发展,推进县中医院标准化和县医院中医专科标准化建设,提升镇村两级中医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积极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年内建成中医馆。 (1分)
4、继续推进镇卫生院 “安心工程”建设,开展镇卫生院技术等级评审,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镇村一体化规范化管理率要达到100%。开展镇卫生院检验科室间质量达标活动,持续提升基层诊断水平,带动服务能力提升。 (1分)
5、按时完成镇卫生院债务化解任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1分)
(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5分)
1、积极开展
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新聘临床类大学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1分) 2、按要求完成省、市下达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培训任务。(1分)
3、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从7月份开始,在东风镇中心卫生院、曹家湾镇中心卫生院、河北镇中心卫生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试点工作,条件成熟后,在全县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全面实施。(0.5分)
4、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及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0.5分)
5、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1分)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门诊服务前移,明显提高镇卫生院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1分)
(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5分)
1、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0元,推进项目服务精细化管理。 (0.5分)
2、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0.5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分别到达80%和70%以上
(0.2分);对65岁以上老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实施规范化健康管理
(0.2分);为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免费接种11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0.2分);继续强化
高血压、Ⅱ型
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管理
(0.2分)。加快完成县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0.2分)。
3、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康。(1.5分)
4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适龄妇女补服
叶酸、白内障患者免费接受复明手术、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预防
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和无害化厕所建设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5分) (七)创新工作管理,总结工作成效,推动医改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要善于总结推广工作亮点和经验,向省、市、县各级媒体和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报送宣传稿件。各单位年内稿件上报医改信息和宣传稿件不少于6条。对各媒体级发表的稿件实行奖励。奖励标准:国家级媒体每次奖500元,省级媒体每次奖400元,市级媒体每次奖200元,县级媒体每次奖100元。同时按照5分、4分、2分、1分的比列年终考核时对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加分。(4分)
二、综合管理部分(30分)
(一)目标管理(3分)
单位班子团结、民主、高效、务实、创新、廉洁。实行单位综合目标管理,推行院务事务公开,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对医疗安全、国卫复审、慢病防控示范县创建、平安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合作医疗实行连带责任考核,辖区内发生免疫针对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合作医疗违规事件分别对疾控中心、监督所、合疗办和有关医疗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各项工作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医疗机构、县上业务主管单位)年终考核扣减10分。
(二)国卫复审、慢病防控示范县创建活动 (10分)
1、国家级卫生县城复审。(5分)
按要求成立有组织机构(1分),有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实施步骤(2分),能够按县创卫办具体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务(2分)。
2、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5分)
组织机构健全(1分),创建工作资料完整,各项数据合乎逻辑(2分),能够按创建工作具体要求完成所分配任务(2分)。
完成“创佳评差”及行风建设、党建及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5分)
(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7分)
1、按时交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统筹费。按比例发放单位应发的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用。(1.5分)
2、积极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形式选派2名以上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深造,引进或开展新服务项目。(1分)
3、活跃学术气氛,注重信息交流。县级医院干部职工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其它单位不少于1篇。各单位全年开展集体学术活动不少于4次。局属单位要完成年度科技创新(进步)奖项目实施和申报。(2分)
4、积极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分)
5、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全系统年度争取资金124万元,项目资金8000万元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具体目标任务见《陇县卫生局关于分解下达2013年县委县政府考核卫生局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陇卫发[2013]255号)文件。(1.5分)
(五)财务管理 (3分)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进一步完善卫生院财务统一纳管制度。
2、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职工收入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卫生局借调人员、防疫专干、妇幼专干按照卫生局印发的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执行。
3、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卫生统计报表及有关需上报资料。
(六)加强办公室建设。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素质,工作规范,公文收发、保管、行文符合要求。围绕
中心工作开展了事务院务督查督办。(2分)
三、业务管理部分(30分)
(一)医疗单位
1、医疗业务指标(总分20分)
(1)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完成二甲复审,各卫生院完成技术分级和等级评审、复审工作。(6分)
(2)各卫生院要有1—2个行政村卫生室完成镇村一体化化建设任务。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要完成卫生下乡,对口支援任务。 (2分)
(3)门诊日志齐全规范,内容详实。(0.5分)
(4)全部采用一次性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 (0.5分)
(5)规范处理医疗垃圾。(0.5分)
(6)门诊处方合格率95%以上。(0.5分)
(7)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0.5分)
(8)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0.5分)
(9)医疗、事故发生为零。(2分)
(10)卫生技术人员“
三基三严”现场考核,成绩80分以上达100%。(0.5分)
(11)护理操作及五种表格填写合格率达85%以上。(0.5分)
(12)急救物品完好率100%,种类齐全,有登记册,及时补充更换。(0.5分)
(13)常规消毒监测合格率100%。(0.5分)
(14)重视业务学习,举办学习讲座,病案讨论各不少于10次。(0.5分)
(15)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管理,杜绝非法办医。(0.5分)
(16)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工作。(0.5分)
(17)加强在职无学历人员教育和培训,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0.5分)
(18)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迅速得当。(0.5分)
(19)熟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有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0.5分)
(20)完成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任务。(0.5分)
(21)各卫生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40%,县级单位达60%。 (0.5分)
2、疾病控制工作指标。(4分)
3、妇幼保健工作指标。(4分)
4、卫生监督工作指标。(2分)
(二)县卫职校、监督所、合作医疗经办中心、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业务管理指标(附后)。
县卫职校(总分30分)
1、学校教务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及会议记录。
2、教务室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12次,有记录。(4分)
3、大专班授课有教案、有试卷及评分记录,各科考试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6分)
4、积极开展大专班招生宣传,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4分)
5、年内下乡进行乡村医生基础知识培训。(5分)
6、完成卫生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卫生监督(总分30分)
机构和制度建设。内设机构合理,责任明确;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监督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机构职责、办事程序及要求;全力开展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并达到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实施卫生监督绩效考评;建立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文书使用规范。 (2分)
2、卫生监督员管理。落实职业道德建设措施,执法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制度,落实《2010—2015培训规划》要求,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体监督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和课程。开展卫生监督员执法风纪、执法行为规范管理;建立卫生监督人员电子、纸质档案,及时增删调入调出人员。 (2分)
3、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有专人负责监督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用档案室及档案柜;建立被监管单位基本情况档案,县域内各类监管行业基本情况清楚;档案管理规范,资料完整、分类清楚,符合《档案法》规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收集完整、齐全、有效,分门别类整理、保存。(2分)
4、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建立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并做到按时、准确、完整;网报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及时;有专人负责上报数据审核。按照信息报告平台的要求,经常及时更新、修改、完善相关监督信息。 (3分)
5、卫生监督法制宣传。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在新闻媒体发布卫生监督信息不少于4次;定期组织管理相对人开展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培训,并对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通报。(2分)
6、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在办公场所依法公示卫生许可有关事项;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受理与发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卫生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有合法资格,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认真履行卫生许可职责,无越权许可或应当许可而不许可的行为。依法规范制作、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依法履行告知的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许可档案资料完整,保存规范。(4分)
7、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辖区内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被监管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重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县域内住宿、游泳场所量化覆盖率达到100%,美容美发单位量化覆盖率达到65%,洗浴场所量化覆盖率达到95%。县域内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集中式供水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县域内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教学环境卫生质量监测覆盖率达到70%以上;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得到查处与纠正;查处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各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和本年度上级安排的监督抽检工作并及时上报结果;针对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时、规范。
(6分)
8、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合法;被行政处罚对象确认准确;卫生行政处罚证据确凿充分;认定的违法事实清楚;且有合法、充分、全面的证据予以证明;卫生行政处罚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本标准制度》的规定;建立简易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登记制度,并按要求及时登记。不属于本单位管辖案件及时规范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书写符合文书规范要求。案卷资料完整、规范;结案率100%;办案时限符合要求。 (2分)
9、举报投诉处理。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对不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及时移交,对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办结、回复率达100%;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举报投诉记录与批转文书规范统一,建立规范的举报投诉档案,并及时归档。 (3分)
10、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执法风纪和着装规范及重点卫生监督工作稽查;稽查结果与卫生监督绩效考评相对应,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按《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执行;稽查文书制作规范,档案完整。(2分)
1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落实2012年宝鸡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会精神,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评,落实协管工作制度。镇、村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2分)
合作医疗经办中心(总分30分)
一、做好门诊帐户凭证式报销试点和新补偿方案的调整推行工作。(6分)
二、认真做好参合患者医药费审核工作,县经办中心与各定点医院年内结算不少于12次。 (4分)
三、加强对定点医院监督检查,县级医院全年不少于12次,卫生院全年不少于4次。(5分)
四、认真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培训工作,年内召
开合作医疗培训会不少于4次,省、市、县合作医疗刊物投稿不少于5次,群众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以上。(5分)
五、合作医疗统计报表上报准确及时,准确率在90%以上。
(3分)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年内结案率达80%,参合农民满意度达到85%。(3分)
七、完成新合疗调研专题文章一篇(九月份前完成)。(2分)
八、完成市县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2分)
疾病预防控制(总分30分)
1、综合管理 (1分)
做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认真完成绩效考核资料收集、汇总、归档,按时完成绩效考核数据网上录入上传,各项考核指标达标。成功创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县。
2、免疫规划工作 (7分)
(1)按每接种1剂次不低于8元标准,足额预算和及时兑现预防接种服务经费。 (0.5分)
(2)加强疫苗管理,按时启动疫苗电子监管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每周接种服务不少于2天,村级接种点每月接种服务不少于3天,各类接种单位每月对辖区进行常规查漏补种,以镇(社区)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11种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3月,集中开展8月龄-4岁儿童
麻疹类疫苗的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尽力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开展
流行性出血热疫苗预防性接种。 (1分)
(3)切实抓好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确保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技术方案要求,防止暴发疫情发生,保持无脊灰状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流行性出血热、
流行性腮腺炎发病有所下降。 (1分)
(4)开展流行性腮腺炎免疫效果监测,结合我县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和发病情况,开展1-2项人群抗体水平和免疫成功率监测。配合省上完成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免疫成功率监测后续工作。 (1分)
(5)与教育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后续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工作,及时补证、补种和开展常规免疫接种。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补证率达到100%,补种率和常规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1分)
(6)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及时、规范、科学处置,全年无预防接种事故发生。(1分)
(7)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及内涵建设,实现以乡镇为单位接种门诊全覆盖。7月底前,全县有1/3的接种门诊达到省级或市级示范接种门诊标准。(1分)
(8)按时启动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相关工作。(0.5分)
(9)扎实开展培训、督导、宣传工作,年内全员培训率达到100%,开展覆盖全乡镇的综合督导检查2次以上。(1分)
3、传染病管理(7分)
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传染病总发病率与前五年平均发病率比较持平或下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处置规范有效。
(1)疫情信息管理工作
做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安全管理,保证“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和“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等六大系统的运行正常,及时更新“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数据。及时分析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罕见)病例、不明原因
肺炎病例和聚集性病例,提高疫情监测预警的敏感性。按月、年进行疫情分析,适时对重点疾病进行专题分析,并开展传染病发病趋势预测分析工作。加强疫情信息报告质量管理,每季度开展传染病和死亡病例报告质量调查和督导检查,降低漏报率,提高报告及时率、网络运行正常率。 (1分)
按照《201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疟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做好三热病人血检、疟疾病例报告、救治工作,疾控机构做好血涂片复核、
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置工作。疾控中心按照《消除疟疾考核评估方案》做好县级考核资料准备工作,完成自评报告,及时向市卫生局提交书面考核申请。 (1分)
(3)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5分)